一群美國人和以色列人針對社交網絡公司Facebook提起訴訟,原因是巴勒斯坦軍隊殺死了親人的致命武裝襲擊的促進。
訴訟中的原告是四個美國與以色列雙重國民的親戚和一名來訪的美國公民,他們在2014年至2016年之間在對特拉維夫,耶路撒冷或西岸的襲擊中被殺。
該訴訟尋求10億美元的損害賠償,指責Facebook向哈馬斯集團提供資源和物質支持。據稱,通過社交網絡,武裝分子能夠招募新成員,共享戰術和操作信息,並相互溝通有關計劃攻擊的。
“簡單地說,哈馬斯使用Facebook作為從事恐怖主義的工具,”訴訟聲稱。美國,歐盟和以色列將哈馬斯視為恐怖組織。
在對訴訟的回應中,Facebook表示,它希望在使用社交網絡時為用戶提供安全感。因此,社交網絡上沒有任何位置來鼓勵恐怖主義,暴力,威脅或仇恨言論,就像該網站社區標準所設定的那樣。
Facebook敦促其用戶在遇到任何違反這些社區標準的內容時都要使用社交網絡的報告工具。然後,Facebook將迅速調查報告的內容,並在需要時採取必要的措施。
據稱對恐怖主義的支持,針對Facebook的訴訟是在以色列內部安全部長吉拉德·埃爾丹(Gilad Erdan)稱為社交網絡的一周之後怪物“當他指責Facebook及其創始人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沒有付出足夠的努力來取消並禁止在平台上進行濫用內容。埃爾丹(Erdan)指的是巴勒斯坦人對以色列人的暴力行為。
但是,根據海法大學的在線恐怖主義專家Gabriel Weimann的說法,與訴訟相比,新技術的開發將在預防社交媒體的使用方面更有效。
魏曼說,重點應該放在方法的發展上,以快速跟踪平台上的暴力和恐怖分子,以便在傳播之前立即被阻止。
魏曼說:“ Facebook不是唯一的平台。” “還有很多其他。你會怎麼做?
針對Facebook發起的訴訟也必須欄1996年的《通信典型法案》(Communications Lectency Act)為平台和通信提供商提供了諸如Facebook的豁免權之類的內容,可以通過他們提供的服務所提供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