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輕的舊金山婦女患有晚期腦癌,她說她計劃在11月1日結束生命,她認為她有尊嚴地死的能力應該是每個人的權利。
現年29歲的布列塔尼·梅納德(Brittany Maynard)被診斷出患有第4期腦癌,一直與家人和朋友一起在全國旅行,以珍惜她的最後時刻。她說,她將在那個選擇的日期服用高劑量處方藥。她的丈夫,母親和朋友會在她身邊。
為此,她已搬到俄勒岡州,在那裡可以根據尊嚴法案將她的藥丸根據該州的死亡。
“我體內沒有一個牢房是自殺或想死的。”告訴 人們雜誌。 “我想活著。我希望有治愈我的疾病,但沒有。我的膠質母細胞瘤將殺死我,這是我無法控制的。”
“我已經與許多專家討論瞭如何死於它,這是一種可怕的死亡方式。能夠選擇尊嚴地選擇尊嚴並不那麼恐怖。”
Maynard發布了YouTube影片她解釋了她決定結束生命的決定,並搬到俄勒岡州以促進這一點。
Maynard在視頻中說:“我什至無法告訴您,它讓我知道我不必像對我所描述的那樣死亡,我的腦腫瘤會獨自帶我。”
在視頻中,迪亞茲談到支持妻子的決定。
迪亞茲說:“在痛苦或被允許決定何時足夠的情況下,對我來說,這給我帶來了很大的緩解和舒適,好吧,如果我們決定,或者她何時決定,或者她決定了,那是時候了。”
第4期膠質母細胞瘤是一種眾所周知的攻擊性和致命的腦腫瘤,大多數被診斷出患有其在2年內死亡的人。專家說,過去兩年中,只有大約30%的患者生活。
梅納德(Maynard)說,在四月,她只有6個月的時間才能在舊金山分校的醫生居住。
俄勒岡州自1997年以來一直在尊嚴法案中死亡,有1,173人要求並收到處方,有752人選擇使用它們來結束生命。俄勒岡州只是華盛頓,新墨西哥州,蒙大拿州和佛蒙特州的五個州之一,他們通過了法律,為選擇死亡的絕症患者提供了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