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宣布將來的混合動力和電動汽車必須在每小時19英里以下的速度下運行時發出聲音。
該法規被稱為“安靜的汽車”規則,將終止駕駛的精美特權之一電動汽車,那就是能夠享受無噪音的發動機。
“安靜”規則的歷史
監管機構大量很久決定通過該法規,因為自2013年以來就一直在進行裁決。
NHTSA隨後估計,與噪音汽油動力的車輛相比,涉及行人事故的安靜混合動力車或電動汽車的機會高出19%。在該裁決的最初提議中,估計它可以使行人和自行車騎手造成的傷害實例每年減少2,800,這一數字已減少到每年2,400。
“安靜的汽車”法規細節
根據新聞稿由NHTSA來看,該裁決背後的推理是,它將有助於保護行人,尤其是那些視力低下或盲目的人,因為他們現在聽到了以前無聲的混合動力和電動汽車的到來。
在裁決下,所有四輪混合動力和電動汽車毛重少於10,000磅的重量將需要以每小時30公里的速度向前或向後發出聲音,相當於每小時約19英里。
根據NHTSA的說法,以更快的速度提升了發出聲音的要求,因為其他因素,例如車輛輪胎和風的噪音,將提供足夠的聲音來警告駐車的行人。
美國盲人執行董事埃里克·布里奇斯(Eric Bridges)說:“向前邁進的這一新的安全標準不僅會使我們的街道更安全,而且對美國人的盲人和視力障礙,而且還可以作為與混合或電動汽車共享街道的所有行人的額外安全提示。”
“安靜的汽車”規則實施
但是,該法規並不立即要求汽車製造商在其車輛中實施聲音製造商。這些公司必須在2019年9月1日之前開始裝備所有新混合動力車和電動汽車使用必要的設備符合“安靜的汽車”規則。但是,所有新混合動力和電動汽車中的一半應該是製作最終截止日期的一年前,該聲音將於2018年9月1日。
授予汽車製造商遵守法律的三年是更長的時間比最初提出的18個月。因此,該法規始於2013年的生命,將等待六年才能看到全面實施,表明法律適應汽車技術的快速發展的速度。
日產Leaf和起亞靈魂電動汽車已經安裝了多年的Noisemaker,並且所有其他受影響的汽車公司都有可能在陳述的截止日期之前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