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利福尼亞州的絕症患者被法律允許結束自己的生命後,近一年後,倡導組織估計該州有504人選擇了終止的毒品處方。
這州醫師協助死亡的法律2016年6月生效。作為有爭議的問題的表面是29歲的加利福尼亞人布列塔尼·梅納德(Brittany Maynard),他死於腦癌,不得不在2014年搬到俄勒岡州才能結束她的生命。
選擇死於絕症的加利福尼亞人
6月1日星期四發布的數字組成了與同情心和選擇提供信息的個人。但是,該組織認為總體數據將更高,而州官員尚未披露官方數字。
根據法律的批評者,該選擇可能會導致誤診,倉促的患者決定以及對姑息治療的支持減少,這為垂死的人提供了舒適和鎮靜,以減輕他們的痛苦。
“這只會加強我對法律的信念,”說凱利·戴維斯(Kelly Davis)是ALS患者貝蒂·戴維斯(Betsy Davis)的姐姐,他於2016年7月24日選擇服藥。
美聯社報導說,這位41歲的藝術家向親人舉行了一場聚會。對於凱利來說,看到她的姐姐繼續遭受痛苦,而不是在面對她的疾病時重新獲得“控制感”,那將是傷心的。
加利福尼亞州僅是美國五個州中的一個終止處方合法的州。根據將於6月9日紀念其成立一周年的法律,應給患者六個月或更短的時間,以在彼此的15天內發送兩個口頭請求,然後提出書面要求。
法律效果的完整圖片
醫師協助死亡在俄勒岡州也是合法的 - 1997年首次通過此類法律 - 以及科羅拉多州,蒙大拿州,佛蒙特州,華盛頓州和華盛頓特區
俄勒岡州報告說,204人在上一年收到了這些處方。其中,有133人死於這些藥物,大多數年齡在65歲及以上,被診斷出患有癌症。
據倡導組織的董事馬特·惠特克(Matt Whitaker)稱,直到加利福尼亞州發布有關法律的官方數據,才會有“完整圖片”。對他來說,個人故事表明法律為他們提供的寬慰反映了“州立法機關打算做的事情”。
在該州,到目前為止,已有近500家醫療機構以及104個臨終關懷中心採用了致命處方的準則。據信,超過80%的保險公司也可以支付毒品的費用。
目前,生命法律辯護基金會與幾位醫生在法律上反對法律,說誰有六個或更少的壽命很容易虐待。
伊麗莎白·沃納(Elizabeth Wallner)是自2011年以來的第4階段結腸癌患者,並沒有受到影響。她說,一旦她符合條件,她將選擇該選擇。
“絕對是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共享沃納(Wallner)接受了五項肝臟手術,結腸手術和不同的化學療法。
如果她的臨床審判不對她有利,她將選擇“綠色英里的開始”,或者在看到它的終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