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改善墮胎藥的可及性的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已針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起訴訟。
ACLU挑戰了管理Mifeprex的FDA限制,這是美國墮胎藥的名稱。
ACLU vs FDA墮胎藥可及性
ACLU在一篇博客文章中說,它與夏威夷的ACLU和其他關注婦女健康的醫療提供者一起加入了挑戰它認為FDA對MifePrex施加的“繁重和醫學上不必要的”限制。
MiFeprex允許婦女經歷與自己家中早期流產相似的過程,從而使她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結束懷孕。根據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的說法,自2000年墮胎藥獲得了FDA的批准以來,美國近300萬婦女已經使用了它。
但是,FDA需要MifePrex僅為分配在醫療機構的監督下。提供者需要在藥物的製造商中註冊,維持墮胎藥的庫存,並且在發生任何並發症的情況下應能夠進行手術流產。這意味著,在美國各地的藥房中,墮胎藥無法獲得處方。
“墮胎藥是安全,有效和合法的。那麼,為什麼FDA將其鎖定在需要它的婦女身上?”說ACLU生殖自由項目律師Julia Kaye。
格雷厄姆·切利烏斯(Graham Chelius)是ACLU訴訟中針對FDA的原告之一,在夏威夷考艾島(Kauai)工作,目前尚無註冊墮胎提供者。因此,該地區攜帶不需要懷孕的患者被迫將其帶到學期,或者必須飛往另一個島嶼購買MifePrex,延遲程序並增加了大量費用。
墮胎和特朗普政府
墮胎是今年年初進行嚴格審查的主題,參議院的共和黨人在全國范圍內提出心跳法案在唐納德·特朗普(Donald Trump)擔任總統之前。俄亥俄州心跳法案的全國性版本的心跳法案旨在在胎兒心跳的第一個跡象處禁止墮胎,這意味著,懷孕第六週後進行的所有墮胎都是重罪。特朗普總統隨後限制了外國團體的資金計劃生育計劃從用於墮胎。
這一切都在報導說墮胎率自1973年該程序合法化以來,在美國,美國的最低水平。調查的作者歸因於某些州的更好的避孕和墮胎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