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數年的研究,無人機的使用可能如何影響未來,司法部終於發布了自己的機構使用無人飛機系統(UAS)的一套準則。
新規則在五頁文檔中設置發布(PDF)由部門不可行,但它們是政府部門對執法機構使用UAS的第一組規則。
該部門規則的核心是專注於保護民權和公民自由,該部稱其為“我們民主的核心宗旨”。新規定禁止執法人員在無人駕駛飛機的幫助下進行不合理的搜查和癲癇發作,並要求當局在一個人“對隱私有合理期望”的情況下看到逮捕令。第一修正案的權利,例如進行和平抗議的權利,在使用無人機的使用中也必須受到尊重。
規則說:“在執行部門的執法和國家安全任務時,人員必須嚴格支持和捍衛憲法,並繼續維護管理我們的活動和行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該部門進一步建議其機構評估實現運營目標並使用“最不動用的手段”的各種方法,這表明在所有情況下使用UAS並不理想。
隱私也是規則的關鍵,因為該部門表示,所有包含個人身份信息的無人機收集數據將在180天后銷毀。但是,它確實說,根據《隱私法》將保留“授權目的”所必需的數據。
根據聯邦航空當局發布的準則,司法部還要求所有運營政府UAS的飛行員必須接受培訓和認證。所有機構都必須保留所有無人機航班的日誌,並提交年度審查,以由總檢察長評估。
司法部將無人機視為可行的執法工具。實際上,許多案件在支持綁架調查,搜救操作,毒品固件和逃犯調查方面發揮了作用。儘管UAS在許多方面都與載人飛機相似,但該部門傾向於無人機可以提供的靈活性,同時並沒有對該部門的預算縮小。
照片:丹尼斯·賈維斯(Dennis Jarvis)|Flic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