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您的旅程行車記錄儀! »:多年來,車輛上的車載攝影機在法國市場上出售。他們的承諾是:拍攝旅途中可能發生的任何事故或不文明行為,作為最輕微的肇事逃逸或糾紛的證據。如果許多駕駛者、摩托車手甚至山地自行車手都採用了它們,那麼法律有何規定?我們是否有權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拍攝公共道路、車牌和其他駕駛者?我們可以拒絕這些設備的拍攝嗎?圖片可以當證據嗎?
儘管我們的問題很多,但答案並不像我們希望的那麼明確。因為在歐洲層面,這是“合法的露天市集。有些國家嚴格禁止它,例如盧森堡、葡萄牙、奧地利和比利時。據我了解,其他已授權但需保留的國家,例如荷蘭»,Racine 律師事務所的 IT 和數據律師 Eric Barbry 解釋道。
在法國,我們處於「既不也不」的境地
但在其他國家,例如法國,這個問題還沒解決。她向我們解釋說,負責我們私人生活的法國權威 CNIL 尚未就這個問題表明立場。但她認識到機載攝影機會「兩個實際問題» 遵守 2018 年歐洲個人資料法規 GDPR。妮妮»,埃里克·巴布里總結。 “事實上,監管機構尚未採取任何立場,這並不意味著行車記錄器不受監管。»,律師補充道。
個人資料法、有關視訊保護和視訊監控的規定、影像權和證據法可能適用於車載攝影機。但這完全取決於我們所處的環境。巴布里問我,我們首先是在專業環境還是私人環境。例如,計程車、VTC 或 blablacar 上的乘客若被拍攝以永垂不朽地記錄顧客的不文明行為,則必須告知車內存在攝影機。在私人環境(家庭、朋友)中,GDPR 不適用-無需同意接收。
但如果我們關注拍攝外部的攝影機——即公共高速公路和街上潛在的行人:“我們必須問自己這次捕獲的目的是什麼。目的是什麼? 我們拍攝的是街上的行人還是容易發生事故的情況?»,專家問道,他將其與肖像權進行了比較。
“我的目標不是拍攝人物,而是拍攝可能發生事故的情況”
當你拍攝人群時,你必須問自己是否想拍攝一個人、幾個人,或實際上是一個事件……為什麼要拍攝人? “儘管它從來沒有那麼絕對,因為權利從來都不是黑白的,但原則是圖像權在事件和人群背後以某種方式消失。“,他指出。這種方法可用於行車記錄器:在這種情況下,“我的目標不是拍攝人物,而是拍攝潛在的事故狀況»,巴布里向我解釋。
除了將被刪除的影像權之外,還將保留個人資料權,這需要徵求同意,或給予被拍攝者反對任何記錄的可能性。 “但我再次認為有兩種方法。這是一種嚴格甚至嚴格的方法,表示:「我們將禁止行車記錄儀,因為它們可能會拍攝人」。還有一個務實的立場,那就是:“我在拍什麼,我的目的是什麼?”」。如果涉及拍攝潛在的事故多發情況,根據這種方法,個人資料的權利將被擱置。
«CNIL 可以遵循此推理,增加限制,例如每 24 小時、每兩天,資料就會被刪除,除非發生意外。»,專家繼續說。那她為什麼遲遲不做決定呢?部分解釋可能在於這個權威「是為了執行 GDPR。所以開始說,其實我們不會嚴格應用GDPR,但我們會這樣這樣應用,這也是一種方式來表明,最終GDPR並不那麼簡單。»,估計我巴布里。
我們是否有權使用行車記錄器影片?
除了合法性問題之外,還有影片的使用問題。我們可以用它們作為證據嗎?在皮埃爾·帕爾梅德事件中,駕駛者的行車記錄器起了決定性作用。她拍攝了演員車內逃跑的兩名乘客。 「 有在刑事層面,證據是免費的。最近再次回顧,刑事法庭可以採信證據,甚至非法證據。對於民事審判,我們更關心修復損壞或質疑某人的責任,使用行車記錄器的影片會更加複雜。該程序以舉證行動的合法性為先決條件,因此尊重法律。擴展我巴布里。
在保險公司方面,他們認為「除了友善報告、證詞和專家報告之外,行車記錄器記錄的影像確實可以幫助確定責任」。但像他們一樣不會阻止事故的發生,因此對保險費用沒有影響»,指定 France Assureurs,該聯盟匯集了我們質疑的法國保險公司。
同時,CNIL 建議我們“謹慎執行這些措施”,他未來的決定是“與主管機關協商」。但是,當我們知道行車記錄器使用者無法或只能勉強配置車載攝影機模型的使用時,他們如何能夠小心謹慎——例如在發生碰撞或觸發安全氣囊時限制攝影機的操作?
行車記錄器的購買者實際上有兩種選擇:要么將其插入點煙器,攝影機只有在引擎運轉時才會工作,視訊檔案記錄在SD卡上。要么他將其直接連接到汽車的保險絲盒,這將使他能夠連續拍攝前部,有時是後部和內部,具體取決於車型,這給駕駛者留下了很小的操作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