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創世法和網路法漫長道路上的最後一條直線,也稱為 Hadopi (1):憲法委員會。他是昨天查獲,週二,由反對黨(PS、PC、綠黨)提出。涅夫勒省的社會主義代表克里斯蒂安·保羅是該文本的強烈反對者,他解釋了這項倡議的原因。
01n等:您認為《創世法》和《網路法》中哪些內容可能違反憲法?
克里斯蒂安保羅:在我們向安理會提交的呼籲的措辭中,移交涉及十一點。首先,有一些法律原則在我們看來並沒有被尊重。就像反盜版系統的比例性質一樣。在隱私保護和版權保護之間,文字提出了不平衡的措施。
然後是切斷網路存取的問題。正如我們所看到的歐洲議會投票,存取網路是一項權利,它還允許您行使其他基本權利和自由:獲取資訊、表達自己、尋找工作等。
您認為這部法律所製定的Hadopi本身是否違反憲法?
該法提出了規避司法權威的問題。這非常重要。透過這項轉交,我們讓憲法委員會有機會確認其自 DADVSI 法頒布以來的判例 (2)[除了《智慧財產權法》已經規定的製裁之外,還建立了根據犯罪行為區別對待的罰款制度的法律,編者註]。在《創世法》和《網路法》中,一切的設計都是為了避免正義與公民之間的相遇。
中號儘管有你的批評,這項法律是否有一些好的想法?
這是一個塊。我們要么接受,要么離開,然後我們[社會主義者,編按],我們離開吧!我們試圖減輕辯論期間的負面影響,但本文是一個整體,是圍繞 Hadopi 的創建而設計的。重要的是要了解這不是版權法。它只是組織鎮壓並為此創造工具。如果理事會審查哈多皮的創建或減少其權力,那麼整個法律就會失效並變得毫無用處。
法國法律中是否有此類當局有權在司法程序之外實施制裁的例子??
有獨立的行政管理機構。例如,競爭委員會,但它主要針對法人實體、企業。 CNIL 的例子在我看來與此無關。 CNIL 是一個公民保護組織。 Hadopi 的問題在於它也是一個監視機構。
(1) 來自依法設立的網路上作品傳播與權利保護高級管理局的名稱。
(2)資訊社會著作權及相關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