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報紙來說,網路的好處是不會有空間問題。當你擁有大量資訊時,你可以將所有內容放在網路上,而無需對其進行排序。這就是必須要說的話共和東區,發表了一系列有關埃松省議員的法律和財務問題的文章。
但該報被法院要求維持秩序。據網站透露,他因侵犯隱私被判處 1 歐元損害賠償金和 3000 歐元程序費用報銷法律網。
2009年1月14日,該日報發表了兩篇文章,一篇在其紙本版,另一篇在其網站上,專門討論了有關議員的開支。共和東區該報告基於政府部門 Tracfin 的一份機密報告,該報告致力於打擊洗錢活動。本文件詳細介紹了銀行交易,提及具體費用、日期、購買的產品、付款方式。
因此,該報使用了這些數據,但在二月中旬,這位議員向巴黎高等法院提出了侵犯其私生活的申訴。
具體插圖
他於4月27日作出判決。他認為日報的文章沒有任何問題。他認清了自己的使命«合法的»從報紙到«向公眾通報本報告所揭示的一些內容»。而且,共和東區可以«提供具體的說明,讓讀者更能理解機制 [國會議員的開支,編者註]並欣賞其規模»。
對於法院來說,報告中的細節和紙本文章中提供的細節不會對申訴人的隱私造成問題。另一方面,在他的網站上,共和東區犯了允許讀者閱讀整份報告的錯誤。
在那裡,法院發現«這份機密文件詳盡地揭露了私人生活的許多要素»,這超過了«非常廣泛»唯一需要告知的。因為報告完全可以重現這位議員兩年多來的行為。他的行蹤、陪伴他的人的名字、他的家庭關係、他住過的旅館、他常去的餐廳。該報告還包括銀行分行詳細資料、收款或付款人姓名等。
法院也指出共和東區試圖在報告中隱瞞某些姓氏和帳號«擊敗他們»。但他認為這個過程是無效的。另一方面,這相當於報紙本身證明了它已經«意識到一些訊息[…]公共資訊沒有用處»。
共和東區因此被命令支付 1 歐元的賠償金,並在其網站上發布司法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