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OS 應用程式的分發是否應該開放競爭?這是美國最高法院在拖延多年後確實要回答的問題。她於 11 月 26 日聽取了蘋果律師的陳述,並將繼續進行調查和聽證會,以便在 2019 年 6 月做出決定。
2011 年,蘋果公司的一位個人客戶羅伯特·佩珀 (Robert Pepper) 提出了投訴,許多其他客戶也紛紛跟進。一項申訴隨後得到了 31 個州的支持。對他來說,App Store 是 iOS 上唯一的應用程式商店,這會導致價格上漲,因為不可能有競爭。相比之下,谷歌並不禁止製造商提供自己的商店。
銷售平台的劇變?
蘋果收取 30% 的佣金,開發者是否傾向於將這筆成本轉移到他們的應用程式的價格上? 2013 年 8 月的第一項判決裁定,對於此類指控,不應由客戶提出投訴,而應由開發商提出投訴,他們是蘋果政策的第一批受害者。這項判決最終在 2017 年 1 月的上訴中被舊金山法院駁回。對她來說,蘋果正在向消費者而不是開發者出售服務。
美國政府公開表態,正式支持蘋果公司,加速了最高法院對此案的處理。因此,她必須做出決定,並做出可能會撼動該行業的決定。
蘋果可能會被命令支付數億美元。其他主要參與者,例如亞馬遜或 eBay,可能被迫不僅向獨立經銷商開放其平台,而且還向其直接競爭對手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