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使用這些新設備的法律制定得很慢。負責交通的部長伊麗莎白·博爾恩(Elisabeth Borne)宣布,電動滑板車很快就會進入高速公路法規,禁止在人行道上行駛。
他們現在必須為自己的成功付出代價。電動滑板車深受用戶歡迎,這引發了一種無政府狀態,促使政府對這些名為“新型個人電動車»(NVEI)。
10 月 23 日星期二,交通部長伊麗莎白 (Elisabeth) 在議會中接受議員 Stéphane Demilly (UDI-AGIR) 的質詢,詢問建立使用這些電動滑板車以及陀螺輪和其他陀螺儀的框架的緊迫性Borne 宣布這些機器將以新類別車輛的形式進入公路法規。而且他們也不可能在人行道上行駛,他們必須在馬路上行駛,以免危及行人的安全。
Stéphane Demilly (UDI-AGIR) 擔心滑板車等交通方式多元化的影響,並要求他提供監管對策,以確保行人的安全。#DirectAN #QAG pic.twitter.com/Kqidik2Rb1
— 國民議會 (@AssembleeNat)2018 年 10 月 23 日
根據 MP Stéphane Demilly 回憶,第一批工作提出了要求製造商在其機器上為踏板車用戶提供「慢速」模式的可能性。然後,速度將被限制為步行速度,即 6 公里/小時左右。
為行人和踏板車用戶找到最佳解決方案
Elisabeth Borne 承諾找到最佳解決方案,讓這些機器能夠繼續運行,而不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新自行車道的使用和創建似乎是顯而易見的。然而,交通部長也計劃讓市長們可以根據其領土的情況調整這些規則。
«《流動導向法》(LOM)也將為「自由流動」服務的發展制定框架」她補充道。 Lime 和 Bird 等公司的摩托車現在充斥著街道,因此將受到這些變化的影響。他們必須採取必要措施來調整其行動應用程序,以便納入未來的使用法律框架。 Bird 告訴我們,已經建議用戶不要在人行道上開車。
這也可能帶來新的措施,包括對產品進行實體修改:添加照明系統、反光鏡、後視鏡、添加車牌等。即使普遍存在照明,也可能導致某些產品過時的措施。當每年售出數萬輛電動滑板車(根據 MP Stéphane Demilly 的說法,2017 年售出 50,000 輛)時,我們對自己說,確實存在緊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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