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發佈於 2007 年 2 月 20 日
預計5月底十天內實現手機攜號轉網
工業部必須宣布新的可移植系統的生效日期,該系統旨在更加簡單。原定於 2007 年 1 月初進行。
艾薇兒。最後,電子通訊和郵政管理局 (Arcep) 在 4 月詳細介紹了新的手機號碼可攜系統
2006年,依規定,應於5月21日開放來自 L'Expansion 的信。工信部不願證實這項訊息,但據法新社報道,工信部應在本週內就此事發佈公告。賭注
無論如何,這個新系統的實施都備受期待:她計劃在十天內更換行動電信商,同時保留她的電話號碼。來說被認為很麻煩。對於他離開並終止合約並要求“bon de”的人
portage ' 透過郵件發送(將您的號碼轉移到新服務提供者所需的文件)。並向他想要加入訂閱的人出示同一張送貨憑證。 6月底系統上線
2003年,受到了許多批評,尤其是消費者協會的批評。根據該公司提供的數據,自生效以來,在 4,500 萬客戶中,只有 837,000 名客戶從中受益。世界在
去年十一月。
一站式商店
在新的組織中,訂戶將聯繫他們未來的營運商,後者將負責一切事務,以便他們的新客戶保留他們的舊號碼。這就是我們所說的‘檢門’
獨特的 '。整個行動不會超過十天,該組織將於1日生效。是2007年1月,甚至發布了一項法令,將這個期限納入了法規中。但由於技術原因,日期被推遲。什麼
該規定將於 2007 年 5 月生效,但法律上存在一定的模糊性……但還有另一個未知的、更令人尷尬的情況。消費者法草案規定了終止合約的最後期限,也是十天。
與服務提供者簽訂的合約。這將使這一程序與移動號碼從一個運營商轉移到另一個運營商的程序保持一致。
無限期延後。
「對於消費者來說,管理十天的可移植期和終止期可能會變得很複雜,如果這
最後還有兩個月,消費住宅和生活環境協會 (CLCV) 專案經理 Frédérique Pfrunder 指出。法律的規定使這一切變得更加清晰。他也不確定
業者自發更新其一般銷售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