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盜版法:爭論的焦點
- 罰款還是斷網?
- 我們能讓全面過濾合法化嗎?
- 正義短路?
- 法律要約的製定會發生什麼情況?
- 怎麼樣才能確保真正的罪魁禍首受到懲罰呢?
Christine Albanel 提出的法案規定,法院將能夠命令營運商(ISP、內容網站等)暫停或過濾其網站。'侵犯權利的內容
版權或相關權利,以及限制存取該內容的任何措施。因此,權利持有者的投訴可能足以引發上述業者對網路的干預,這根本不符合網路服務供應商的口味,他們早早就公開了這一點。
去年夏天。根據他們與權利人簽署的“Olivennes”協議
在該法案出台之前,他們必須對過濾系統進行兩年的測試才能得出結論。參議員們應該在這一點上向他們伸出援手。經濟和商業事務委員會
文化組織一致希望排除任何網路過濾:首先也考慮過濾「實施起來困難且昂貴,具有侵入性,但非常有效
有疑問',第二個希望刪除文本中對過濾概念的任何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