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P(消费者财务信息的隐私)是美联储,美国的中央银行制度管理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对消费者的私人和个人信息的处理。
关键要点
- 法规P(消费者财务信息的隐私)是美国中央银行系统美联储规定的法规之一,该法规管理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对消费者的私人和个人信息的处理。
- 法规P仅防止滥用私人,非公开信息。
- 第P条于1999年首次颁布,于2015年进行了修订,以允许对满足某些要求的金融机构进行某些豁免。
了解法规p
在下面法规p,金融机构必须向客户通知隐私惯例和影响他们的政策。这些通知旨在帮助消费者了解其金融机构如何使用其私人信息。法规P还为消费者提供了选择退出其私人信息的权利,以防止金融机构未经其许可披露其财务信息。法规P仅适用于其监督管理局下的金融机构和银行的美国办事处。法规P于1999年首次颁布,不适用于公开可用的信息。
遵守P条例的金融机构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 银行,储蓄协会和信用合作社
- 非银行抵押贷款人
- 延长信贷或服务贷款的企业
- 保险承销商和代理商
- 抵押经纪人
- 个人财产和房地产评估师
- 税务准备者
- 房地产和解服务提供商
- 提供支票兑现或电汇服务的企业
- 收债员
法规P依从性
为了符合法规P,金融机构的年度隐私通知必须包括:
- 有关金融机构是否共享其客户的私人信息的信息,如果这样做的话,它是如何做到的;
- 有关机构如何保护其客户私人非公开信息的描述;和
- 有关客户选择退出某些类型的私人信息的信息。
P规定说,如果金融机构以与年度隐私通知中描述的政策和实践不一致的方式披露其客户的私人信息,则必须发出修订通知。法规中没有针对金融机构犯下的违规行为列出的任何具体处罚。但是,违反者可能会因适用的“不公平或欺骗性行为或实践”的罚款,法院诉讼和款项罚款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法规。
2015年,通过修正案对p的法规进行了更改语法 - 莱希·布莱利法案。如果金融机构满足某些要求,则进行了修正案,以实施免除年度隐私通知的豁免。他们被编写以帮助减轻在道德上行事的金融机构的负担,并有助于减少消费者混乱的风险。
重要的
法规P为金融机构和消费者提供了保护,这在当今基于技术的世界中非常重要,在当今的技术世界中,隐私线通常以一种或另一种方式倾斜。
特殊考虑
根据新规定P规则,金融机构可以免于为客户提供年度隐私政策通知的要求,如果它符合两个条件:
- 第一个条件是,它必须仅以不需要法规P的客户同意的方式披露其客户的私人信息。
- 第二个条件是金融机构不能从最近的年度通知中披露的隐私政策和做法改变其隐私政策和做法。如果该机构更改其隐私政策或做法,则必须在法规中发出修订通知。这些豁免是该法规2015年修正案的一部分。
除非金融机构满足这两个要求,否则他们通常每年通过邮件,电子邮件或安全消息发送年度隐私通知。当它们进入时,阅读它们总是一个好主意,以便您知道任何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