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是美國政府的機構間委員會,該委員會審查金融交易,以確定他們是否會導致外國人控制美國企業。 CFIUS專門針對交易和業務組合,外國控制將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它由美國財政部並吸引來自國務院和國防部等機構的成員。
CFIUS根源國防生產法1950年,杰拉爾德·福特(Gerald Ford)總統於1975年簽署了11858年的行政命令,但變得更加活躍。
亞當·海斯(Adam Hayes)
- 外國投資委員會在美國(CFIUS)是一個機構間機構,可幫助總統審查外國直接投資和商業組合的國家安全方面,涉及外國經濟中的外國公司。
- 在過去的十年中,隨著外國經濟和技術力量,尤其是中國的崛起,CFIUS的權威和影響力有所提高。
- 它由九名內閣成員,兩名前任成員和其他由總統任命的成員組成
了解CFIUS
美國政府認為幾個行業對國家的安全至關重要,包括許多與國防技術和高級計算有關的行業。 CFIUS用於審查對美國公司的收購,以確定外國是否會對國家捍衛自己的能力產生負面影響。
自成立以來,CFIUS一直在國家安全和技術的重大變化中運作,尤其是鑑於全球經濟秩序的變化,這一部分是由中國等新興經濟體(例如中國)在全球經濟中發揮更為積極作用的一部分。作為基本前提,美國國際投資的歷史方法旨在建立一個基於規則和規則的國際經濟體系,該體系在各個國家均保持一致,並符合美國的經濟和國家安全利益。
在經濟中斷和不確定性之後,拜登總統考慮了擴大CFIUS的範圍和覆蓋範圍,以防止將來的全球大流行使美國的科學和經濟地位危及危險。此外,隨著該國的半導體和電子產品的生產集中,以及中國社交媒體和互聯網公司在美國(例如Tiktok)的滲透,這一越來越大。CFIUS在批准或防止我們與外國公司之間的收購和合併方面,尤其是技術和生物技術領域的收購和合併也將擁有更大的權力。
提示
儘管該小組經常相對晦澀難懂,但2001年9月11日在2001年9月11日,恐怖襲擊以及擬議收購在2006年在美國六個港口在美國六個港口收購商業運營後,該國的國家安全和經濟問題的變化使CFIUS的審查程序受到國會議員和公眾的嚴格審查。
委員會的角色
儘管有興趣購買美國公司的外國公司不需要向CFIUS提交計劃,但委員會可以審查任何交易,無論提交如何。 CFIUS需要調查任何潛力合併或收購試圖接管的公司代表外國政府行事,尤其是在美國公司在敏感行業運營的情況下。
根據立法調整,參與CFIUS的機構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發生了變化。美國總統是唯一能夠暫停交易並命令外國公司剝奪美國公司的持股的CFIUS官員。
出於國家安全的原因,一項稱為外顯子植物規定的法律允許總統暫停或阻止外國收購一家美國公司。外顯子林的規定只有在有明確的證據表明外國收購方可以通過控制後的公司威脅國家安全,而法律規定不能為美國保護國家安全提供足夠的權力,才能阻止收購。
2014年1月,Google向中國計算機公司Lenovo出售摩托羅拉移動性後確實經歷了委員會的審查,但在2018年1月,該小組封鎖了Xcerra Corp.的5.8億美元出售給中國國家支持的半導體投資基金。由中國政府資助的美國私人股權公司Canyon Bridge Capital Partners LLC在2017年被CFIUS封鎖後,在2017年以13億美元的價格收購了13億美元的美國芯片製造商Lattice Semiconductor Corp。2018年,特朗普總統封鎖了中國廣播公司(Broadcom)對高通提議的收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