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雙重徵稅?
雙重徵稅是兩次對相同收入流徵稅的做法。它最常用於公司所得稅和股息稅的結合。稅法對A的收入徵收了公司當公司賺取的收入後,一旦收入以股息的形式分配給股東。
關鍵要點
- 雙重徵稅是兩次對相同收入流徵稅的做法。
- “雙重徵稅”一詞最常用於參考公司所得稅和股息稅的組合。
- 基本論點是,《稅法》對公司的收入徵收了征收,當收入以股息形式分配給股東時,稅法再次徵收稅法。
- 保守派政客們以雙重徵稅的概念攻擊了美國世代相傳的公司稅制。
- 進步的政客認為,關於雙重稅收的投訴是不誠實的,稅法的反對者找到了降低對公司和所有權的稅收的任何藉口,這些公司和所有權持有美國的大部分財富。
了解雙重徵稅
保守派政客已經使用了雙重徵稅或雙重稅收來攻擊美國世代相傳的公司稅收制度。
在通過減稅和工作法在2017年,美國的公司在聯邦一級支付了35%的稅率,在州一級的各種公司稅率,而最高收入者則支付了20%的稅率股息收入。根據這些批評家的說法,這種雙重稅收是繁重的,因為它使總稅收水平提高到了扭曲決策的程度。
作為保守稅基金會說在2006年,雙重稅收是“在稅收政策討論中的常見且經常被濫用的表達。重要的不是稅收層的數量,而是總有效稅率的總數,也就是說,每種收入流的百分比是稅收的百分比。”
它繼續爭辯說,至少在2006年,對股息的35%的公司稅率的雙重徵稅,其次是20%的股息稅率,以至於扭曲了業務領導者的決策,而業務領導者則將其作為公司組織起來,以便利用較低的個人所得稅稅率,以至於其他形式的公司組織也支付了其他形式的公司。
稅收基金會指出,在1980年至2004年之間,使用非公司形式的組織(例如合作夥伴關係)的企業增長迅速增長,這表明業務領導者是出於稅收而不是業務原因選擇其組織。
批評雙重徵稅的概念
進步主義者認為,關於雙重稅收的投訴是不誠實的,而雙重徵稅的反對者只是試圖找到藉口,以降低企業主的稅收負擔,這是一類擁有美國大部分財富的人。在2017年《減稅和就業法》的辯論中,在辯論中做出的決定證實了這一批評。
這項稅制改革的主要目標是將公司稅率從35%降低到21%。但是,該法案的製定者沒有停在那裡,而是決定還為其他企業主(例如合夥企業)帶來相應的好處夥伴關係。因此,不同類型公司的稅收水平不同的問題仍然存在,總體上比以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