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不可抗力的?
不可抗力是合同中包括的條款責任對於不可預見的和不可避免的災難,打斷了預期的時間表並阻止參與者實現義務。這些條款通常涵蓋諸如颶風,龍捲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人類行為,例如武裝衝突和人為疾病。
關鍵要點
- “不可抗力”是合同中包含的條款,以消除無法預見和不可避免的災難的責任,以防止參與者履行義務。
- 這些條款通常涵蓋人類造成的自然災害和災難。
- 在某些司法管轄區中,這一事件必須不可預見,外部和不可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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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的要素
- 活動必須不可預見
- 情況必須是合同方的外部
- 該活動必須足夠嚴重,以使該黨不可能履行合同義務
援引不可抗力
為了構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它們必須是不可預見的,在合同方的外部,並且不可避免。不可抗力的意思是“更大的力”,與上帝的行為,這一事件無法對此負責。根據管轄權,這些概念的定義和應用不同。
假設一家雪崩會破壞法國阿爾卑斯山的供應商工廠,導致長期貨運延誤,並帶領客戶起訴損失。供應商可能會採用不可抗力的辯護,認為雪崩是法國法律採用的三項測試。除非合同專門命名為雪崩撤銷供應商的責任,否則法院可以裁定供應商欠損害賠償。
不可抗力的概念起源於法國民法,是許多司法管轄區公認的標準,它們從拿破崙法規中得出法律制度。在普通法諸如美國和英國之類的系統,不可抗力條款是可以接受的,但必須對觸發該條款的事件更加明確。
不可抗力與協議保留
不可抗力與“ Pacta Sunt Servanda”的概念發生衝突(拉丁語“必須保留協議”),這是民事和國際法中與普通法類似物的關鍵概念。不容易逃避合同責任,例如,很難證明事件是不可預見的。人類威脅,例如網絡,核和生物戰能力或自然災害從法律意義上提出了關於什麼和不可預見的問題。
警告
如果自然或其他災難重複或重複出現,則不可預見。
不可抗力總是被認可和維護嗎?
這國際商會試圖通過應用“不切實際性”標準來闡明不可抗力的含義,這意味著執行合同條款將是不合理的繁重和昂貴(即使不是不可能的)。很難證明事件是不可預見的,而且很嚴重,足以使合同無效。在任何司法管轄區中,包含構成不可抗力的特定定義的合同(理想地對當地威脅做出反應的合同)在審查中更好地持有審查。
不可抗力的實例是什麼?
可能引發不可抗力條款的事件包括戰爭,恐怖襲擊,大流行或自然災害屬於“上帝的行為”類別,例如洪水,地震或颶風。
像Covid-19這樣的大流行是否有資格參加不可抗力?
2020年的大流行開設了有關不可抗力條款的新訴訟。在弗吉尼亞州,富豪的電影院由於大流行而停止了作業。美國弗吉尼亞州西部地區地方法院裁定,只有在“綜合體或其他任何部分的綜合體或其他改進)為損壞或摧毀通過火災,洪水,自然原因或其他人員傷亡[。
底線
不可抗力的條款使當事方能夠更好地管理風險,並在發生不可想像的事情時保護自己。為了實施合同或訴訟規定的條款和放棄規定,合同當事方外部的事件必須是不可預見的,並且足夠嚴重,以使當事方不可能履行合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