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顧問協會(IAA)(以前稱為美國或ICAA投資顧問協會)是一個非營利組織,其成員在投資諮詢專業中工作。美國投資律師協會代表其成員對監管機構的利益,例如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它還建立了標準和原則,旨在管理其成員的行動,包括涉及信託義務的成員的行動。 ICAA通過創建美國國會發揮了積極作用1940年的投資顧問法,一項監管投資顧問和專業人士的聯邦法律。
關鍵要點
- 投資顧問協會(IAA)是一個金融行業協會,其任務是為SEC註冊的投資諮詢行業的利益服務。
- IAA為其成員提供各種服務和利益,包括代表國會,SEC,州立法機關和其他機構的投資顧問的利益。
- 它最初成立於1937年,是美國投資顧問協會(ICAA),於2005年開始在IAA綽號下運作。
了解投資顧問協會(IAA)
美國投資顧問協會(ICAA)成立於1937年,當時眾所周知,在製定了對投資顧問和投資行業的幾項聯邦立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2005年,該組織更名為投資顧問協會(IAA)。
如今,IAA不斷增長的會員人數由650多家公司組成,這些公司管理著25萬億美元的資產,包括個人,信託,投資公司,私人資金,養老金計劃,州和地方政府,州和地方政府,捐贈,基金會,基金會和公司。
IAA由300多家投資諮詢公司組成,這些公司共同管理超過4萬億美元的客戶資產。投資顧問管理包括個人,家庭,公共和私人養老金計劃,公司資金,共同基金,對沖基金,慈善組織和捐贈機構在內的各種客戶的資產。
根據《顧問法》第208(c)條,所有IAA組成公司都可以將自己表示為“投資律師”。因此,IAA成員僅限於向客戶出售投資諮詢和投資管理服務,但他們可能不會從其促進的交易中收取任何佣金或從中獲得利潤。 IAA成員可能會嚴格根據所提供的投資服務的談判費用而受到嚴格的補償,其中他們收集的資金主要是管理資產的百分比(AUM)的函數。
快速事實
2005年,在存在68年之後,ICAA將其名稱更名為投資顧問協會(IAA)。
投資顧問協會法規
一般而言,雖然IAA成員必須遵循的具體規則是顆粒狀的,但他們承擔了對客戶的信託義務,並為客戶提供適當建議的基本前提。根據法規,IAA成員必須遵守以下條例:
- 1940年的《投資顧問法》
- 證券交易委員會已根據《顧問法》發布的所有規則和規定
- 1933年的《證券法》
- 1934年的《證券交易法》
- 《商品交換法》(CEA)
- 由市政證券規則制定委員會(MSRB)
未能遵守規定的顧問將受到一系列民事罰款和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