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法規?
法規u是一個美聯儲委員會法規通過涉及證券作為抵押品和保證金購買證券的實體管理貸款。法規u限制槓桿作用可以為購買更多證券提供的證券保證的貸款延長。涉及的證券通常包括股票,,,,共同基金和其他市場交易證券。
關鍵要點
- 法規U是美聯儲的要求,對於擴大保證金股票確保信貸的貸方的要求,包括證券經紀人和經銷商。
- 保證金股票包括在納斯達克股票上的紐約證券交易所(OTC)安全交易中註冊的股本,例如紐約證券交易所(OTC)安全交易,可以將其轉換為保證金股票的債務安全以及最共同的資金。
- 該法規適用於商業銀行,儲蓄和貸款協會,聯邦儲蓄銀行,信用合作社,生產信貸協會,保險公司以及具有員工股票期權計劃的公司。
- 法規U對以購買或攜帶保證金股票為目的的實體限制了貸款,以證券作為貸款的抵押品。
法規U旨在減輕使用保證金交易中的保證金槓桿作用時存在的依從風險,尤其是在授予個人或企業的槓桿率過多的情況下。通過限制保證金金額,U規定旨在限制借款人和銀行或銀行的潛在損失或貸方在槓桿作用可能導致相對於物理資本擴展的情況下,可以維持巨大的損失。
U條例u專門針對以抵押品為抵押品擴展的槓桿,用於購買其他證券。它適用於經紀交易商以外的實體,例如商業銀行,儲蓄和貸款協會,聯邦儲蓄銀行,信用合作社,生產信貸協會,擁有員工股票期權計劃的保險公司和公司。
法規U將實體可以向借款人發出的最高貸款金額設定限制,以確保貸款或其他證券以購買更多證券。可以提供的最大貸款價值是抵押證券市場價值的50%。
重要的
法規U旨在在槓桿作用可能導致相對於可用資本的巨大損失的情況下遭受的借款人和銀行或貸方可能遭受損失的潛在損失。
銀行貸方要求
法規U有兩個重要要求,銀行貸方必須遵守。首先,銀行貸方必須獲得超過$ 100,000的抵押品獲得的貸款的目的聲明(U-1)。其次,如果將貸款用於證券購買,則銀行貸方只能將用作抵押品的證券價值的50%延長。
U法規U專門適用於為購買證券而擴展的有擔保貸款。這就是為什麼目的聲明對於遵守法規U.目的聲明對超過100,000美元的貸款更加嚴格執行。銀行貸方在發行額外的證券貸款時,沒有美聯儲委員會的限制,這些貸款不打算使用更多的證券。
1936年
法規U首先開始涵蓋商業銀行專門擴展的證券信貸。
法規U限制的示例
例如,假設借款人想從銀行借錢以購買證券借款人計劃將$ 400,000的證券作為抵押品。貸款將要求U-1表格披露貸款的目的。由於該貸款是為了購買更多證券,因此銀行可以延長到借款人的最高信用額為20萬美元。如果借款人增加了他願意用來將貸款確保到500,000美元的抵押品,那麼該銀行可以以25萬美元的價格為他提供貸款。
法規U豁免
您可能會適用一些法規的例外。在用證券作為抵押品貸款時,非銀行貸方的監督略有不同。此外,針對員工股票期權計劃提供的貸款可能不受法規U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