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批准了《美國憲法》第16條修正案。國會可以在不將其分配給各州而不考慮人口普查的情況下對任何來源的收入徵稅。
關鍵要點
- 《美國憲法》第16條修正案允許國會對任何來源的收入徵稅。
- 這一變化是由南部和西部的各州一般支持的。
- 在進行16修正案之前,憲法要求直接稅與每個州的人口成比例。大多數聯邦收入來自關稅和消費稅。
- 第一項國民所得稅於1894年頒布,但在Pollock訴Farmers'Loan&Trust Co.(1895)。第16條修正案是根據該法院案件的回應。
- 所得稅現在是聯邦政府收入的最大來源。
了解第16修正案
第16修正案的文本如下:
國會有權有權從幾個州中的任何來源,沒有分配的任何來源,而無需考慮任何人口普查或枚舉的情況下就收入徵收和徵收稅款。
國會通過了一項聯合決議,呼籲1909年7月對該修正案進行修正,阿拉巴馬州在一個月後批准了該修正案。 1913年2月3日,特拉華州,懷俄明州和新墨西哥州批准了該修正案。
第一個永久聯邦所得稅1913年被徵收。稅收計劃包括七個括號,收入的前20,000美元的1%到收入超過500,000美元的6%。政府籌集了總計2830萬美元。(這些數字未通過通貨膨脹進行調整。)
16修正案之前的聯邦所得稅
國會在批准第16修正案之前已徵收所得稅。1862年的《收入法》收費的公民每年收入超過600美元的收入佔收入的3%,而賺取10,000美元的公民則支付了5%。
收取稅款以資助內戰。 1864年提高了利率,但該法律於1872年被允許到期。因此,聯邦政府從1913年之前的消費稅和關稅中籌集了大部分收入。
國會試圖對1894年超過4,000美元的收益徵收另一項國民所得稅,這項稅收由馬薩諸塞州的一名名叫查爾斯·波洛克(Charles Pollock)的居民在法庭上提出質疑,最高法院對他有利。Pollock訴Farmers'Loan&Trust Co.1895年,減少稅收。
該裁決的理由來自憲法第3條第2條第3條:
代表和直接稅款應根據其各自的數字在本工會中包括的幾個州中分配給...
在美國憲法中,“直接稅”是對財產的稅收,“由於其所有權”。
在波洛克,最高法院裁定,該描述適用於原告的10股農民貸款和信託公司的收入,並延伸至所有利息,股息,以及從該物業得出的租金。
法院沒有裁定勞動收入是直接稅,因此,從理論上講,這可以繳納聯邦,不受歡迎的所得稅。
為了征收直接稅,國會將不得不將其分配在各州中,並為每個人分配一個基於加薪的金額,例如,其代表在眾議院的代表。
第16條修正案消除了這一要求。這一變化主要由南部和西部的各州提供支持,那裡的關稅(同樣是聯邦政府的主要收入來源)加劇了已經急劇上升生活費用。
第16修正案的當前含義
考慮如何國稅局(IRS)2022年收取了近5萬億美元的總稅,其中超過2.6萬億美元歸因於個人,房地產和信託所得稅。
今天的第16條修正案仍然是高度相關的,因為它構成了聯邦所得稅體系的基礎。沒有修正案,國會將無權向個人和公司徵收所得稅。聯邦政府將擁有最低的權力來提高收入以資助其運營和計劃。
這些稅收在為從國防和社會計劃到基礎設施和教育的所有方面融資方面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例如,即使有了漸進的稅法和規則,CBO在2023年將聯邦預算赤字為1.4萬億美元。
收到的預算超過1.6萬億美元的酌處支出,大約有一半歸因於國防。
第16條修正案在塑造有關稅收政策的辯論中也發揮了作用。有人認為,應擴大政府徵收所得稅的權力,尤其是那些迅速指出頻繁的年度赤字預算的權力。其他人則認為政府應該具有限制的權力。
在這兩種情況下,第16修正案都為辯論提供了非正式的起點。
第16修正案的限制
儘管《第16修正案》為聯邦政府提供了強大的權力,但它沒有授權州和地方實體。因此,州和地方實體可以免稅聯邦稅,從而限制了聯邦政府提高收入的能力。
要製定稅收立法,國會仍必須制定法律,以指定可以徵稅的收入類型,徵稅稅率以及允許的扣除和信貸。
因此,第16條修正案的限制是因為它本身不會構成任何稅法立法,而只允許制定更多的立法。第16修正案也受到限制,因為它不會覆蓋某些憲法保護。
最後,《第16修正案》只指出政府提高稅收的能力。它不能決定必須在哪里花費這些資金。同樣,國會仍然必須制定法律,以規定如何花費稅收,但要遵守憲法限制。
因此,第16條修正案只是稅收和根本難題的一部分,因為政府在提高這些收入來源之前應該制定專門的稅收計劃計劃。
第16修正案是什麼?
第16條修正案的文本指出:“國會有權對收入,從幾個州之間沒有分配的任何來源,也不考慮任何人口普查或枚舉。 ”
第16修正案完成了什麼?
第16條修正案允許國會徵收首次全國所得稅,現在是聯邦政府最大的收入來源。在此之前,大多數聯邦收入來自關稅。
根據第16修正案,收入的定義是什麼?
第16條修正案是指“從任何來源的收入,允許對收入含義的廣泛解釋。在後來的案件中,最高法院澄清了收入的意思是“從資本,勞動力或兩者合計獲得的收益”,包括“通過出售或轉換資本資產獲得的利潤”。
16修正案真的通過了嗎?
眾議院通過了第16修正案在五個小時的辯論之後,1909年7月12日,投票為318票,反對14票。參議院以77-0的投票批准了該決議。但是,直到1913年四年後,該修正案才被所需的州數量批准。
底線
1913年批准了《美國憲法》第16條修正案,並授予國會對個人和公司收入所得稅的權力。
在採用之前,聯邦政府從關稅和消費稅中收取了大部分收入,這在很大程度上被視為不公平。
這項修正案為聯邦政府提供了新的收入來源,並實現了當今仍在使用的現代所得稅體系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