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租約?
租約是一個財產期限,可以隨時由租戶或所有者/房東終止。它存在於沒有合同或租賃的情況下,通常沒有指定房客的租金或付款交換的持續時間。該協議受州法律管轄,儘管聯邦法律在歧視的情況下發揮了作用,但條款可能因州而有所不同。
“遺產”是租約的另一個名字。意願或租賃協議的財產對租戶和所有者通常都有益,他們可能希望靈活地輕鬆改變租金情況,而無需違反合同。
關鍵要點
- 如果沒有書面協議,則會是房東與房客之間的協議。
- 這種類型的租賃未指定其持續時間或付款交換。
- 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終止租約。
- 租戶和房東可能會發現這些類型的安排有吸引力,因為它們靈活,並允許租金更改而不違反合同。
租約如何運作
房東許可居住在財產但沒有租賃的租戶通常會有租賃。這些租約有時被稱為“每月”或“意願”協議。沒有正式合同指定租賃期間的時間長度。
如果嚴格的條款(例如租賃協議中的租賃條款)不存在或有缺陷,則會定義房東和房客之間的關係。條款可能已過期。在房東租戶關係開始時,還可以達成租賃協議。
如果有口頭協議而不是兩方之間的書面協議,或者有書面協議表明租約是按月按月每月的,或者沒有指定的時間表,則會有效。如果原始租賃到期後繼續租賃,但尚未簽署新的租賃,它們也可以有效。
快速事實
債務 - 意願通常涉及彼此認識的政黨。在某些情況下,它們可能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
租賃保護
雙方都得到確定法律保護即使沒有書面協議,也要管理關係。例如,房東必鬚根據法律要求提供安全的環境。房東還必須在進入由當地法規管轄的租戶佔領財產之前提供通知。
房客也有確定不言而喻的職責即使在租約下,他們也必須履行。必須支付租金,租戶必須遵守與房東同意的任何規則。租戶還負責超出物業正常磨損的任何損害。雙方在撤離或撤離財產方面必須遵守當地法規。
重要的
即使沒有正式協議,通常也需要撤離通知即使終止租約。
撤離租約
關於租賃安排的租賃安排可能沒有書面並達成共識的要求,要求撤離意圖,但條款通常在當地房東租賃法規中闡明。
30天的通知均適用於房客和房東,這並不少見。如果租戶打算撤離或房東希望租戶撤離,則必須向另一方提供30天的通知。任何一方都不需要引用撤離請求的原因。該通知傳統上是書面提供的。
在緬因州的一場意願安排中,房東可以驅逐租戶而無需給出理由,但他們必須對預期驅逐的書面通知30天。但是某些情況可以使房東向租戶發出7天的通知,以在該州的租約協議中撤離。這些情況可能包括對房屋的嚴重損害,是家庭暴力或性侵犯的肇事者,以及至少拖欠租金至少七天。
在某些情況下,可以終止租約,而無需撤離通知。如果租戶或財產所有人死亡,或者房東決定,租賃協議將無效出售財產。
其他類型的租賃
最常見的租賃類型是租賃協議在固定期間的租賃期。它具有指定的開始日期和終止日期,此時,租戶有望撤離該場所。租賃的結束日期已經設定,因此通常無需通知即可撤離,但房東可能會選擇續簽租賃。
週期性租賃允許租戶在財產中保留不確定的期間,因為租約沒有設定的結束日期。但是,租賃通常是在需要撤離通知時規定的,但是,雙方都必須遵守該條款。
什麼是生存權,這會影響租約嗎?
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租戶在擁有財產的情況下具有平等的權利生存權。如果其中一個死亡,他們將自動以平等比例繼承另一個租戶的份額。
這種法律安排最常見的是傳達所有權而不是租賃的財產契據。如果只有一個租戶居住在該物業中並且該租戶死亡,則將解散租賃協議。室友是否可以有效保留在居住中,很可能會根據房東和房客之間的關係以及租賃協議的條款來確定。
什麼是保留租戶?
無論是租戶還是持有租戶缺乏正式的租賃協議。保留租戶通常會在定期租約到期後繼續前進。如果房東繼續接受租金,則房客可以在法律上佔據該單位。否則,租戶被認為是侵入者,必須搬出。如果房東不這樣做或出於各種其他原因,他們可以開始驅逐程序。
什麼是租賃權?
一個租戶遭受痛苦是保留租戶。他們可能會在租賃期間以租賃安排的租賃安排到期後法律上佔據財產,只要他們要支付租金,房東就接受這筆錢,房東尚未發出通知。有一次租約,但該租約已達到其任期並已到期。
底線
租約可以提供一定的靈活性,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會吸引某些人。但是,如果發生爭議,可以保護房東和房客的書面租賃中固有的法律保護。即使您是從朋友或家人那裡租來的,也可能是這種情況。最後,這是一個個人決定,租約的成功取決於相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