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信任者?
信託人一詞是指創建並打開一個的實體相信。信託員可以是個人,已婚夫婦,甚至是組織。受託人通常會為財產提供貢獻,以增加信託。這可以通過向其他人捐款,禮物和資產來完成。
受信任通常會作為他們的一部分建立信託房地產規劃。信任者通過轉移他們的信託義務對於第三方受託人,他在信託中維持資產以受益人的利益。
關鍵要點
- 信任者是創建和開放信任的實體。
- 託管人可以是個人,已婚夫婦和組織。
- 受託人與受託人合作,維護和分配其資產,包括金錢和財產。
- 受託人承擔受託人的信託義務。
- 受託人也稱為授予者或定居者。
了解受信任者
房地產規劃是一項金融服務,允許個人和組織保存,管理和分發資產如果生病和/或死亡。房地產規劃中通常提供的資產包括金錢,物業,車輛,投資,個人財產(藝術品,珠寶和其他貴重物品),人壽保險政策和債務。
建立信託的實體稱為信託員。這個人也稱為授予者或定居者,將信託義務付給另一個個人或公司。該黨被稱為受託人。雙方開會以確定信託的形成和細節。
信託是旨在持有和維護某人資產的法人實體。因此,它們為信託家想要捐贈給他們的任何資產提供了一種法律保護形式親屬的下一個或其他實體。受託人可以設置任意數量的信託,包括:
- 遺囑信託:通過信任者的設置最後的遺囑和遺囑
- 生活信託:當信託人還活著時設置,賦予受託人管理受益人的資產
- 盲人信託:沒有受益人的知識建立
- 慈善信託:當信託人仍然活著時,設置了將資產分配給慈善機構的明確目的
由於多種原因,受信任者經常建立信任。信任允許減少稅以及在死亡後的有利稅收待遇,資產保護,幼兒的財務穩定性,資本收益扣除和轉移財富在家庭成員之間。
特殊考慮
信託義務的概念對於受託人與受託人之間的關係至關重要。託管人在移交資產時將此責任轉移給了受託人。受託人在法律上有權持有另一個人的信託資產,並有義務管理這些資產,以造福他人,而不是為了自己的自己利潤。
因此,毋庸置疑,受託人,退休金管理人員,保管人和投資顧問都禁止在與之合作時從事任何欺詐活動或操縱行為受益人。
當事情出現問題時
雖然通常會設立信託繼承人,這些關係可能會變酸,並創造具有挑戰性的法律和道德情況。這在2010年圍繞Rollins Family Trust的訴訟中很明顯,Rollins Family Trust是Pest Control Company,Rollins Inc.的創始家族。
一家人的信任者O. Wayne Rollins於1991年去世。他的九個孫子在法庭上與他們的父親和叔叔(兩者都與叔叔)作戰,近十年來有關該信託的處理方式。孫子們聲稱,他們的父親和叔叔違反了信託文件,並將更多的權力轉移到了自己身上,而不是充當受託人,並在孫子中平均分配財富。各方在2019年達成了機密和解。
還有其他方式,信任情況可能比信任者打算變得更加複雜。信託內的投資可能表現不佳,使受益人沒有他們期望的資產。或受託人可能會改變對信任分配或資產管理的主意,這可能會在可撤銷的信任。
重要的
即使不是不可能的,即使不是不可能的信任,也很難,即使信任者後悔他們的決定,也是非常困難的。
信任的示例
公眾證券交易委員會(SEC)2018年4月26日提交的Paycom軟件表3詳細信息,公司內部人士布拉德利·斯科特·史密斯(Bradley Scott Smith)的證券所有權聲明。史密斯是公司的首席信息官(CIO)。
表格指出史密斯持有他的證券截至2017年10月30日,在布拉德利·斯科特·史密斯(Bradley Scott Smith)可撤銷信託基金中。這一信託使史密斯先生,他的配偶和他的孩子受益。因此,他是帳戶的信任者。他的配偶是一個共同信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