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已經聽說過很多次錢不能買幸福。這可能永遠不會阻止您購物。但是一項新的研究表明,您可能想花更多的錢在做事上,而花更少的錢在做事上。
研究人員今天在人格與社會心理學會年會上宣布,購買生活經驗而不是物質財產會給消費者和周圍的人帶來更大的幸福。
研究人員說,一頓飯或劇院的門票會導致福祉增加,因為它們滿足了更高秩序的需求,特別是對社會聯繫和活力的需求,這是一種活著的感覺。
舊金山州立大學心理學助理教授瑞安·豪威爾(Ryan Howell)表示:“這些發現支持基本需求理論的擴展,在這種理論中,增加心理需求滿意度的購買將產生最大的福祉。”
2006年《科學雜誌》雜誌的一項調查顯示收入起著相當微不足道的作用在日常幸福中。但是,在某些情況下,現金會有所幫助,包括對於那些成為的人生病或殘疾,另一項研究發現;對於他們來說,錢很重要。另一項研究發現捐錢可以帶來一些歡樂合唱團。
新研究的參與者被要求寫反思並回答有關他們最近購買的問題。參與者表示,體驗式購買代表了更多的錢,並為自己和他人帶來了更大的幸福。結果還表明,無論消費者的數量或收入如何,體驗都會產生更多的幸福。
經驗也會帶來長期滿意度。
豪威爾說:“購買的經驗提供了記憶資本。” “我們不會像對物質對像那樣對快樂的回憶感到無聊。”
豪威爾指出,一些可以追溯到至少35年的研究表明,金錢並不能使人們開心。然而,信念仍然是它會的。
豪威爾說:“也許這種信念之所以堅持,是因為金錢在某些時候使某些人感到高興,至少在他們花在生活經歷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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