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允許採用一種新的驗證方法,該方法使用面部識別技術和智能手機或網絡攝像頭捕獲的父母的照片在提供兒童使用在線服務的同意下,根據《兒童的在線隱私保護法》。IDG新聞服務。
在獲得FTC批准之前,包括面部識別技術的納入了漫長的辯論過程,包括公眾評論。
根據《兒童在線隱私保護法》的當前規則,允許父母郵寄,傳真或發送同意書的電子掃描,在同意書的情況下撥打指定的免費電話號碼,或使用其銀行或信用卡進行付款。
儘管一種使用的方法涉及由父母針對數據庫發送的交叉匹配的政府發行的識別文件,但該新系統涉及通過使用成像和麵部識別技術進行整個驗證過程。
由監管合規公司RIY提出的“面部匹配到經過驗證的照片標識”(FMVPI)系統要求父母提交個人照片ID的圖像捕獲,例如駕駛執照或護照。
使用計算機視覺和圖像取證技術,該照片被驗證為真正的政府發行的文件。
然後提示父母提交自拍照,該自拍照由智能手機攝像頭或網絡攝像頭捕獲,然後系統使用面部識別技術進行比較,以確定出現在照片ID中的個人是否與第二張照片中的個人相同。然後,這兩個圖像由訓練有素的人員進行審查。
FTC說,在完成驗證和同意過程後,父母發送的生物識別和傳記數據將在五分鐘內消除。
在9月份對FTC的評論中,數字民主中心說,該系統可以被兒童繞開,因為它沒有驗證該人實際上是孩子的父母。
消費者倡導組織還質疑面部識別技術的可靠性和準確性及其各自的隱私影響。
FTC在確定擬議的可驗證父母同意(VPC)機制後,一致批准了RIYO提案(4-0票),“根據可用的技術,合理地計算出可用的技術,以確保提供同意的人是孩子的父母。”
FTC說:“通過面部識別技術的身份驗證可以合理地可靠,目的是確定政府發行的身份證明中描繪的個人是否在第二張圖像中是同一個人。”
它還說,該軟件對個人的出生日期進行自動檢查,因此阻止了“未成年用戶擁有自己有效文件以進行身份驗證的努力”。
同時,CDD執行董事傑夫·切斯特(Jeff Chester)表示,該機構很高興FTC命令Riyo立即銷毀其從子女或父母那裡收集的任何數據。
切斯特說:“儘管面部識別技術有許多應用,但其保護兒童隱私的作用尚未得到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