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工智能諮詢委員會(NAIAC)將舉行虛擬公開會議從執法小組委員會(NAIAC LE)中收到有關使用AI在執法部門中的利益和缺點的簡報面部識別技術。
NAIAC LE簡報將解決AI,因為它與執法部門和其他機構的需求有關,以確定個人出於各種原因。 NAIAC LE在提議的NAIAC審查的文件草案中提出了幾項建議和陳述。 NAIAC LE指出:“從監視鏡頭,旁觀者,社交媒體和其他來源獲得的視頻和攝影證據可能會提供有關潛在嫌疑人,受害者,證人或社區成員的重要證據,”面部識別技術(FRTS)可以允許執法人員識別出更大的頻率,速度,速度和準確性的人。 ”
但是,NAIAC LE解釋說:“這既存在面部識別技術的潛力和風險。不受約束的FRT使用可能會將更多的人帶入執法調查範圍,並可能以侵犯憲法權利或社區規範的方式濫用該制度。”
為了為9月4日的公眾簡報和會議做準備,NAIAC邀請公眾對2024年7月的討論文件草案的評論,討論負責在執法中負責使用面部識別技術的框架。討論旨在向NAIAIC向NAIAC委員會提供有關FRT的有限和負責使用的未來建議。
Naiac Le文件草案說:“一些社區和民權組織反對執法部門對FRT的所有使用,”公眾輿論總體上仍然混亂,有46%的人認為“警察對面部識別技術的廣泛使用將是一個好主意”,而27%的人說這將是一個“壞主意”。
Naiac Le提出了一個框架,它說:“為法律要求和最佳實踐創建結構,這些結構應引導負責使用FRT。”這是Naiac Le說的四個基本發現提供了框架的背景:
- 當適當地使用時,FRT有可能提高執法人員努力的質量,包括其刑事調查及其社區護理功能;
- 對FRT的不受限制使用對公民權利和公民自由構成了嚴重的風險,包括但不限於準確性和偏見問題,自由表達的風險以及隱私入侵;
- 現行法律不能充分指導或限制執法部門的使用,以確保執法部門正在捕獲該技術的好處,同時也避免了其風險;
- 如果警務機構將繼續使用或開始使用FRT技術,則應這樣做,以仔細考慮的護欄。
Naiac Le表示,文檔草案中詳細概述的框架提供了“未來建議的初步建議”以及其他建議。
“由於FRT的前所未有的性質,以及合理且知識淵博的個人將對如何計劃不確定性以及如何管理競爭價值之間的衝突有不同的看法,我們沒有,也無法就與FRT有關的每個主要問題達成共識,” Naiac Le解釋說。 “因此,我們注意到哪些問題在我們的成員中造成了嚴重的骨折,因此NAIAC可能會對所涉及的競爭利益進行良好的討論。”
諮詢委員會確定了一套FRT用途,其中說,主要是“監視”使用“我們尚未有框架和一組初步建議”。
討論草案說:“ LEAS不應從供應商那裡購買FRT軟件,使用供應商的FRT軟件結果或生產自己的FRT系統,除非供應商或生產商:
- 可以證明,使用NIST測試的結果,跨整個
- 現實世界中存在的人口組;
- 披露有關其FRT系統的信息,足以實現對FRT系統績效的獨立專家評估;
- 提供有關圖像質量和其他相關技術規格的指導和文檔,以維持向執法部門出售的特定係統的人群中較低的錯誤率;
- 為LEA用戶提供正在進行的培訓,技術支持和軟件
- 確保其FRT系統可以保持高精度所需的更新
- 在現實世界部署環境中的人群群體之間;
- 建立他們的FRT技術,以促進有關誰正在使用的審計
- 技術和目的;和
- 可以證明符合數據安全最佳實踐。
NAIAC LE的討論框架草案進一步指出,執法機構“應維護和發布全面的FRT可接受使用政策”,至少應指定:
- FRT使用被授權或禁止的使用;
- 協議和程序將確保一致和合法使用;
- FRT的授權用戶;
- 數據收集和保留規則;和
- 數據訪問,分析或發布的限制。
NAIAC LE進一步指出,使用FRT“用於刑事調查包括原型案例,該案件在該案件中使用法官使用FRT來確定犯罪現場捕獲的圖像中的嫌疑人”,但相比之下,當FRT被用來識別無能力的人時,或限制了對高度良好的建築物的訪問或限制的訪問權限。 ”
但是,沒有明亮的線條可以清晰地將犯罪分子與非犯罪使用分開。 ”
在這種情況下,該文件提出執法部門“考慮到執法執法執法的使用範圍:犯罪嫌疑人,受害者或證人以及非法執法使用。”
該公開會議將於2024年9月4日(星期三)下午2:00 pm-5 pm-5 pm-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