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擊敗了一項裁定,該裁決將迫使其對違反生物數據隱私的指控進行大規模仲裁,並為此支付行政費,而對韓國電子巨頭提出的第二案也已被駁回。
由三名成員的上訴法院小組一致裁定,原告沒有簽署有效的仲裁協議,並且裁定錯誤地裁定的下級法院也無權強迫三星支付費用。法院文件由路透社主持。
這Wallrich訴三星根據伊利諾伊州的生物識別信息隱私法(BIPA)提起的訴訟,指稱三星在其Garaxy手機和平板電腦處理用戶的面部生物識別技術時尚未履行其知情同意義務。美國仲裁協會(AAA)以400萬美元的價格向三星發送了一筆賬單,並解決了爭端。去年,地方法院法官裁定該公司必須遵守仲裁條款用它的術語和條件。
上訴的裁決實際上已經做到了。
該裁決說:“如果AAA認為三星正在濫用仲裁過程,它可能會停留在案件中或威脅要拒絕管理三星的未來消費者仲裁,但事實並非如此。” “相反,AAA終止了訴訟程序,並邀請當事方在地方法院解決其主張。”
上訴法院還裁定,三星客戶提供的名稱和地址的電子表格並未證明他們是客戶,因此遵守條款和條件。收據和命令號將符合此目的,但上訴法院表示,此案不允許原告對適當的信息進行補充。這意味著他們必須在法庭上採取行動,或者通過仲裁重試。
此案仍可能最終進入最高法院路透社報告。
對三星的第二次BIPA訴訟指控畫廊照片申請違法,也被擊敗。伊利諾伊州的一名聯邦法官批准了三星駁回投訴的動議,該申訴沒有顯示公司控制客戶的數據。
決定在GT訴三星由Law360主持的,說該應用程序創建生物識別數據並不意味著三星擁有該數據,儘管該公司創建了該應用程序。投訴還沒有聲稱該應用程序可以識別一個人,而是說僅將身份不明的面孔分組在一起以進行手動識別。根據該裁決,這一說法“不足以證明數據構成生物識別劑或生物識別信息”。
在這種情況下,原告可以自由修改他們的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