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巨頭Yahoo透露,美國政府推動該公司共享其用戶數據或每天支付25萬美元的罰款。
雅虎建議政府要求是美國國家安全局(NSA)監視計劃的一部分。在2013年6月,前代理商承包商愛德華·斯諾登(Edward Snowden)向媒體發布了機密文件後,美國國家安全局(NSA)一直面臨很多批評。
雅虎總法律顧問羅恩·貝爾(Ron Bell)發表了有關Tumblr的聲明,該聲明闡明了政府共享用戶數據的要求。該公司在聲明中指出,美國政府於2007年對一項法律進行了修正,以索取Yahoo等互聯網公司的用戶數據。貝爾透露,雅虎拒絕發布所請求的信息,也向政府對此事的權力提出質疑。
外國情報監視法院(FISC)堅持雅虎的認罪,並命令公司發布所請求的用戶信息。 Yahoo還建議FIS和FISC-R是秘密法院,這些法院的聽證會被分類並公開為公眾。 Yahoo聲稱該公司已經戰鬥以解密細節並與公眾分享一些發現。
雅虎宣布發布與美國政府監視計劃有關的1,500個秘密文件。
“儘管有解密和釋放,但部分文件仍被密封並歸類至今天,甚至對我們的團隊都未知。發布的文件強調了我們如何與挑戰美國政府的監視工作挑戰的每一步。有一次,美國政府威脅說,如果我們拒絕了每天的罰款250,000美元,如果我們拒絕了,”貝爾說。
Yahoo還聲稱,它嚴重處理用戶信息,並致力於保護用戶數據。該公司還宣布,將持續質疑政府要求的要求,該要求認為這是非法的,過分或不清楚的。
斯諾登此前聲稱,美國政府有直接訪問互聯網公司用戶數據庫的權力。但是,互聯網公司否認了這些指控,並宣布只有在收到合法請求時向政府發布信息。
最新的雅虎公告重申,美國政府機構無法直接訪問任何公司的數據庫,但他們必鬚髮出請求以獲取有關個人或批量的機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