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acle和Google將於5月9日在有關Android Java版權侵犯的法律糾紛中再次在法庭上開會,這可能會導致價值數十億美元的損失。
這是Oracle第二次嘗試使用Google使用Java軟件SANS許可。四年前,陪審團決定谷歌濫用了Oracle的版權,只是為了使法官拒絕判決。
Oracle的說法是,允許Google自由使用Java對軟件行業的創新進行剎車。另一方面,Google聲稱許可費將阻止開發人員使用某些能夠創建更簡化和統一編碼環境的軟件。
過去,技術行業的知名人士過去與其中一家公司相提並論。 HP,Yahoo和Red Hat等風險投資貼在Google上,說Java是可版權保護的。在另一方是微軟,它同意Oracle。
問題是Google使用Java的37個所謂的應用程序編程接口(API)構建了其原始Android OS。 API是有助於網站,程序或應用程序與其他軟件一起播放的代碼的小動物。
Oracle指出,API屬於Oracle購買的公司Sun Microsystems Inc.。 Sun對API的版權權利不感興趣,Google指出,它根據“合理使用”學說實施了它們。
法律專家,例如斯坦福大學的馬克·勒姆利(Mark Lemley),明確表明,甲骨文應該在訴訟中取得勝利,編碼人員可能會厭倦使用API。這將消除應用程序的一些功能和普遍性,從而使數字環境分散。
“它可能扼殺編程創新,”萊姆利說。
甲骨文的專家證人之一宣布有證據支持該公司的損失索賠約為90億美元。大量的分析是對Google去年從Android估計利潤的分析產生的。法院最近的裁決說,甲骨文沒有使用該數字的基礎。 Google在解決這個問題方面有些苛刻,並指出對專家證人的分析“沒有意義”。
該過程的快速摘要表明,2010年,Oracle起訴Google有關專利和與Java有關的版權侵權。美國地方法院法官威廉·阿爾蘇普(William Alsup)決定甲骨文(Oracle)無法為其Java API版權所有,花了兩年時間。 2014年,美國聯邦巡迴法院的上訴法院推翻了阿爾薩普的裁決。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此案又回到了Alsup法官的桌子上,後者必須將Google使用API作為合法或反對公平競爭。兩家公司在和解會議上坐下來,試圖避免5月重審,但沒有達成共同的協議。
審判的最新迭代將於週一在舊金山首次亮相。有傳言說,該行業的大wig在證人席上出現,例如甲骨文主席拉里·埃里森(Larry Ellison)和谷歌主席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
無論審判如何結束,兩家公司都宣布上訴是可以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