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IL(國家資訊科技與自由委員會)主席 Alex Türk,「視訊監控和視訊保護之間的區別在於,後者將安全目標與保證公民個人權利的控制結合起來」。而個人權利的保障也是CNIL熟知的領域。
基於這項觀察,委員會剛剛向內政部長米歇爾·阿利奧-瑪麗發出了一份照會,建議讓他控制該領土內建立的所有視訊監控系統。 2007 年秋天,政府宣布打算到 2009 年在公共道路(除了已經投入使用的 20,000 個)、交通運輸(例如 RATP)以及 230 個城市中的大部分地區部署 30,000 多個攝影機。城鎮。
“我們還要求澄清授權安裝視訊監控的法律制度,該制度目前不確定、難以理解,而且在實踐中幾乎不適用”,亞歷克斯·圖爾克強調。實際上,1995 年 1 月 21 日頒布的兩項法律規定,向公眾開放的場所安裝的視訊監控系統必須經過縣級授權 (1)。因此,這些暫時脫離了 CNIL 的控制。
《資料保護法》對安裝在私人場所(例如企業)的視訊監控系統進行監管,甚至對安裝在公共場所(體育場、機場等)的系統與生物辨識技術(例如臉部辨識)相結合進行監管。 。這些設備需事先向 CNIL 申報。
投訴激增
“我自己在我當選的地區觀察到,無論何種政治派別的地方當局都沒有遵守規定,最常見的原因就是對視頻監控相關問題的無知”,亞歷克斯·圖爾克說。 2007年,委員會收到近1,400份事先申報。而且它收到的投訴越來越多(其中 75% 涉及工作場所)。
如果視訊監控系統的控制權不歸CNIL所有,另一個選擇是將目前的國家視訊監控委員會轉變為「獨立的管理機構」。也就是說,它與CNIL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這是該委員會現任主席、與尼古拉·薩科齊關係密切的犯罪學家阿蘭·鮑爾最近提到的解決方案。亞歷克斯·蒂爾克(Alex Türk)沒有想到這一邏輯。「我們提出的解決方案顯然會大大降低公共財政的成本,即使它需要額外的預算封套。此外,CNIL 今天在這些問題上(制裁權、尊重辯方權利等)擁有得到所有人認可的技術和法律信譽和知識。 '
據其主席稱,透過選擇 CNIL,政府將有更好的機會就大規模、長期部署視訊監控設備獲得公眾意見。內政部長米歇爾·阿利奧-瑪麗 (Michèle Alliot-Marie) 不應對此無動於衷。
(1) 內政部長 Michèle Alliot-Marie 於 2007 年 11 月表示,根據本文本,部署 34 萬個攝影機已獲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