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發佈於 2007 年 12 月 7 日
瓦爾警方正在測試透過電子郵件報告犯罪行為
土倫中央警察局很快將透過專用電子郵件地址收到該部門發生的犯罪報告。接受文本,但也接受照片和視頻。這是激發所有幻想的電子郵件地址:[電子郵件受保護]。據《每日報》報道,瓦爾部門的警察必須在幾天內向公眾開放。
瓦爾晨報,而本週五晚上,該地址尚未啟動。每個人都可以使用它向警方發送一封電子郵件,透過編寫與事實相關的文字來證明犯罪、違法行為
也可以將照片和影片作為附件發送。這些資訊將到達土倫中央警察局並在那裡處理。是說警察會把管轄範圍內的東西整理出來,保留這個不保留那個
事務,並將核實發件人的陳述,至少有一個條件:事實屬於警察的管轄範圍,並且發生在瓦爾。其餘的,特別是法院的監督以及與其他相關的事實將會發生什麼
至於瓦爾警方的說法,目前還很模糊。公安部未就此事發表評論。
虛擬警察局
該計畫是地方倡議,並非來自內政部。有自己的項目
“虛擬警察局”,應該在今年年底進行測試,並允許公民開始
對 X 提出投訴的程序,但未提及任何人的姓名。另一方面,在Police.83 訊息系統上,似乎沒有什麼禁止透露姓名...12 月6 日星期四接受RMC 採訪時,UNSA 警察(該行業的多數工會)秘書長華金·馬薩內特( Joaquin Masanet) 表示堅決的敵意系統,這會為太多的過度行為敞開大門,
的意見。他認為,此類傳喚證人的行為應保留在刑事案件中,例如對馬賽公共汽車縱火案和維利耶騷亂期間警察槍擊事件的調查。“專門譴責”。總警察聯盟-FO 秘書長尼古拉斯·孔德 (Nicolas Comte) 也在 RMC,
回顧誹謗性的譴責仍然會受到法律的懲罰,並認為即使是匿名發送的電子訊息也會在網路上留下許多痕跡,而不僅僅是一封傳統的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