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2日以來,谷歌和美國司法部一直試圖將天平向自己有利的方向傾斜,一方(谷歌)努力證明其戰略是合法的,另一方(司法部)則證明其對競爭搜尋引擎造成了損害,消費者。然而,谷歌被指控濫用主導地位的審判可能會產生意想不到的效果:表明美國反壟斷法在監管數位巨頭方面無效。
已經過去快三個星期了Google 竭盡全力對抗美國司法部。這家電子商務巨頭因濫用主導地位而在大西洋彼岸接受審判:9 月 27 日星期三,該公司成立 25 年來首次受審。如果罪名成立,該公司將面臨被解散的風險。
儘管這種可能性在許多分析師看來不太可能,但這項法律行動可能會產生意想不到的後果:它可能會讓美國國會相信美國現行反壟斷法無力監管數位巨頭。是什麼促使美國參議員立法?
展示濫用支配地位:障礙訓練
在這次審判中,美國司法部必須證明Google確實濫用其支配地位。對許多人來說,提供這樣的證據是一個真正的障礙。首先,必須證明山景城巨頭確實在特定市場中處於主導地位。將會是這樣的情況如果在一個被定義為「相關」的市場中,與競爭對手相比,該公司在幾個方框中打勾。例如,我們會對它的盈利水平、市場份額,甚至消費者是否有能力找到該公司的替代品感興趣。”,Inseec Grande École 經濟學教師兼研究員 Julien Pillot 列出。但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談論的是哪個市場?
如果這是經典的在線研究:毫無疑問。據美國檢察官稱,谷歌將擁有90%的股份,因此該公司將在搜尋引擎領域處於主導地位。但如果我們談論廣義的搜尋——谷歌在一份聲明中為這一論點辯護。9 月 8 日的部落格文章– 我們可以整合所有同時具有搜尋引擎功能的應用程式或網站,例如TikTok,它已成為青少年最喜歡的搜尋場所,聊天GPT、維基百科、Reddit、亞馬遜、Expedia……據谷歌稱,這將大大減少這 90% 的市場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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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市場被定義,然後有必要證明濫用行為– 因為公司有權處於支配地位或壟斷地位,只要它不濫用它。如果公司「用途利用其市場力量來做幾件事: 推廣自己的產品或服務與競爭對手相比,設定價格濫用、控制數量、阻止公司創新、關閉市場、禁止競爭,甚至為競爭對手保留麵包屑»,Julien Pillot 強調。
而正是在這一點上,美國司法部面臨絆腳石的風險。在他的訴狀中,後者辯稱谷歌自 2001 年以來已與智慧型手機製造商簽訂了獨家合同,例如蘋果或三星和瀏覽器提供者等Mozilla (Firefox) 或 Apple (Safari)。谷歌幾乎會花費每年100億美元成為智慧型手機和瀏覽器上的預設搜尋引擎。或者,«谷歌非常清楚,除了預設提供的搜尋引擎之外,消費者不太可能選擇其他搜尋引擎。原因很簡單,因為消費者不會比直接提供給他的解決方案看得更遠,特別是如果他已經習慣了該解決方案很長一段時間。»,經濟學家指出。這意味著用戶將繼續使用 Google 搜索,並且不會安裝其他競爭性搜尋引擎,即使 Google 認為這種變化在技術上是可以實現的,“只需點擊幾下」。然而,這些點擊構成“步驟太多» 競爭對手搜尋引擎 DuckDuckGo 的執行長上週接受採訪時表示:他的搜尋引擎僅佔據了 2.5% 的市場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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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支付 100 億美元(這是一家公司的估計,而不是谷歌的金額)來成為預設搜尋引擎可能看起來很多。但朱利安·皮洛特 (Julien Pillot) 解釋說,這項投資對谷歌來說不僅僅是有利可圖的。 “Google 搜尋佔Alphabet 收入的58%,到2022 年約為1620 億美元。 「市場免受競爭會佔用你的部分收入»,經濟學家解釋。問題是對於其他人(如 Bing、DuckDuckGo、Qwant、Yahoo)來說,“市面上只剩下麵包屑了»,專家指出。
“我們在行動裝置上表現更差,因為我們沒有流量”
這些協議因此會阻止競爭對手成為 Google 搜尋的真正替代品,支持美國司法部。因為Google是所有瀏覽器和幾乎所有智慧型手機的預設瀏覽器,也是使用最多的瀏覽器。並且得到所有的查詢,它阻止競爭對手改進並達到足夠的規模與之競爭。微軟廣告和網路服務主管 Mikhail Parakhin 對此做出了解釋,他於 9 月 28 日星期四接受了有關 Bing 的採訪:“我們在行動裝置上表現更差,因為我們沒有流量”。
然而,如果 Bing 成為 iPhone 上的預設搜尋引擎,這將改變微軟的遊戲規則。結果:軟體巨頭在這個市場上的腳步將會放緩。因為, ”除非微軟獲得更大或更堅定的分銷保證“,他不是”(公司)加大投資無利可圖» 在行動搜尋市場的技術方面,Mikhail Parakhin 強調。
另一個抱怨是:這些協議也會扼殺創新,因為該公司不需要改進其搜尋引擎來維持其市場份額。據政府稱,谷歌最終被指控利用其主導地位提高其搜尋結果頁面上的廣告價格。
整個策略合法還是非法?法官必須權衡競爭障礙(這些排他性合約對Google競爭對手造成的損害)和消費者的收益(在這裡,消費者將成為一個強大的搜尋引擎和相關者)之間的利弊。這並不簡單,因為谷歌方面已經派出了一支由律師和經濟學家組成的大軍來捍衛這家數位巨頭。
谷歌的防線:“我們是最好的”
谷歌的全部目標將是證明其策略是合法的。本質上,該公司解釋說,所有這些行動使之成為可能為消費者生成高效能搜尋引擎。谷歌的律師認為,如果它們在這個市場上至關重要,那是因為它們是最好的。這並不是因為他們付錢給其他公司作為預設選擇。 “人們使用谷歌不是因為他們不得不這樣做——他們使用它是因為他們想要”,Google國際事務總裁肯特沃克 (Kent Walker) 在一份報告中總結道。他們博客上的門票審判開始前幾天發布。
谷歌律師和經濟學家也將透過A+B向您展示,其實搜尋引擎市場是一個自然壟斷的市場。他們會向你解釋,這類市場最有效的市場配置不是有幾個搜尋引擎,就是只有一個,每個人都使用同一個,這對所有玩家都有好處,”朱利安·皮洛分析。車「一方面,這使得可以將投資(尤其是廣告)集中在一個平台上。另一方面,透過不斷改進演算法來獲得最佳的搜尋品質和可靠性。如果用戶選擇 Google 搜尋而不是競爭對手,那是因為他們已經確定它是最高效的引擎。谷歌的經濟學家和律師將為您提供可以證實此類論點的經濟模型。這是一場不簡單的法律戰»,他補充道。
改變反壟斷法:莉娜汗的鬥爭
這件事並不簡單,以至於很多人都在呼籲修改美國的反壟斷法。這尤其是聯邦貿易委員會主席經濟學家莉娜汗 (Lina Khan) 的鬥爭(“聯邦貿易委員會»,美國負責競爭和消費者保護的機構),自 2021 年以來。消費者。如果價格上漲,他們會選擇採取糾正措施。
如果情況並非如此,則不會受到任何制裁。然而,就Google而言(像其他數位巨頭一樣),產品和服務是免費的,沒有價格的概念(但有數據、網路效應等)。結果是:除了 1998 年的微軟之外,沒有任何數位巨頭在美國因反競爭行為而被定罪。因此,聯邦貿易委員會主席懇求法官在審查過程中整合所有在當今數位世界中影響或不影響公司力量的要素。
這種觀點有時被諷刺地描述為“時髦反壟斷» - 到目前為止還沒有說服法官。而已經對谷歌等四大巨頭發起多項調查的聯邦貿易委員會,如果決心更好地監管那些過於強大的公司,那麼迄今為止卻收效甚微。例如,法官拒絕阻止微軟收購動視暴雪或當局要求的兩項措施。
在歐洲,競爭法也存在,數位巨頭在這方面也有更多的信念。問題:這些判決本應透過巨額罰款或解散等反競爭行為來糾正,但實際上卻總是在事實發生多年後才作出。以Google為例,被命令支付2.42美元的罰款2017 年,Google因在網路上搜尋自 2010 年以來的事實時偏袒自己的產品比較器 Google Shopping 而被罰款 10 億歐元。於2023 年9 月,即該程序啟動13 年後。
足以推動歐洲立法者改變策略。歐盟並沒有在事實已經發生時進行製裁,而是頒布了一系列法規(GDPR、DMA、DSA 等),以便更好地監管上游數位巨頭。這個想法是,這些公司在為時已晚、競爭對手消失之前先發制人地採用良好行為標準。這是這些新法律的全部目標,其中一些法律,如 DSA 和 DMA,才剛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