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曾相識
多次被法院定罪倒“商業寄生”
等“不正當競爭”,維茲戈反擊。線上錄影服務公司與 Métropole 之間的案件於本週二(11 月 25 日)發生,等待其命運的決定
電視台(M6 和 W9)發起線上請願以尋求認可「使用線上錄影機進行私人複製的權利」。私人複製的報酬,已在銷售時收取
大量空白儲存媒體(DVD、USB 密鑰、便攜式音樂播放器等),用於補償用戶在私人環境中製作的副本的權利持有者的收入損失 11 月 20 日星期四發佈在線上 Wizzgo.fr 上。請願書已收集到11,366 個簽名。“事實上,請願的想法自然而然地來自於網民自己”,
Wizzgo 聯合創辦人 Jérôme Taillé-Rousseau 表示,該服務推出不到六個月,確實已經擁有近 35 萬名用戶。為何主張“私人複製權”?
“因為在法國法律中,私人複製的做法是法律的例外,實際上被視為一種權利”,傑羅姆·塔耶-盧梭保證。
擴大私人複製的報酬基礎
對於非律師來說,這是一個有點令人困惑的指示,但 Wizzgo 的聯合創始人將其轉化為簡單的術語。' 實際上,這意味著電視節目廣播公司無法阻止
個人對其(影像)流的記錄」。目前,這項理由並沒有讓權利人為之動容。「我們一再要求由特里斯坦·達·阿爾比斯 (Tristan d'Albis) 擔任主席的私人複製委員會聽取意見。徒勞地為
片刻 ',傑羅姆·泰耶-盧梭解釋。「我們相信,除了 Wizzgo 之外,我們現在必須開始對數位世界中私人複製的演變進行根本反思。我想到的是線上錄影機服務 TéléObs 和
記錄我電視[類似Wizzgo服務,編者註]也涉及現在向互聯網用戶提供的遠端儲存可能性。這些服務可以大大促進擴大
私人複製的報酬基礎',Wizzgo 聯合創始人繼續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