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盈余分享条约?
剩余共享条约是再保险割让保险公司保留固定保单责任的条约和再保险公司对剩下的东西负责。盈余共享条约被视为亲比拉条约,最常用于财产保险中。
关键要点
- 剩余的股票条约是一项再保险协议,割让保险公司保留了固定数量的保险单的责任,而剩余金额则由再保险公司承担。
- 当签订再保险条约时,保险公司与再保险公司分享了其风险和保费。
- 签订此类协议可以减少保险公司的责任,并释放有能力承保更多政策。
- 再保险公司不参与剩余分享条约的所有风险;只有索赔金额高于条约中设置的限制。
了解盈余分享条约
一家保险公司通常考虑一项盈余分享条约,当时该条约承保了新的政策。保险公司在撰写新的保单时同意将保单持有人赔偿达到特定的覆盖范围,作为交换,它获得了保费。为了减少整体负债保险公司可以将其一些风险(和溢价)置于再保险公司,从而自由承保新政策。再保险公司在再保险条约中概述了再保险公司在什么条件下接受多少风险。
在一项盈余条约中,割让保险公司将责任保留为一条特定金额,称为一条线,其余的责任将割让给再保险公司。因此,再保险公司不参加所有风险相反,仅参与保险公司保留的风险,使这种再保险不同于配额共享再保险。再保险条约涵盖的总风险(称为该容量)通常根据保险公司的局部行动来表达。
盈余条约通常具有足够的能力来覆盖多条线,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单个再保险协议不能涵盖所有要保险的金额。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则割让保险公司必须支付其余金额本身,或者签订第二份再保险条约。这可以通过取出第二次(或第三)剩余条约来实现。
例如,考虑一个财产保险公司承销政策,保险额为50万美元,并希望保留100,000美元的负债。剩下的40万美元的负债将割让给再保险公司。 40万美元代表了《盈余股条约》中涵盖的金额。
在盈余共享条约下再保险的优势
通过掩盖过多损失,剩余的股份条约再保险使割让保险公司更加安全,并偿付能力当发生异常或重大事件时,更稳定。再保险还允许保险公司承销涵盖更大风险的保单,而不会过度提高覆盖其偿付能力利润率的成本,而保险公司的资产大于其债务和其他类似承诺。实际上,再保险大量液体资产如果有特殊损失,可用于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