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生物识别技术和法医伦理小组更新原则,以强调权利和非歧视性
英国政府生物识别和取证伦理小组(BFEG)已更新了它在2018年发布的道德原则,以包括对人权和平等立法的具体参考,强调需要防止在生物识别和法医过程中进行歧视。
BFEG成员Adil Akram博士提出了更新,以添加一个明确的声明,即2010年《平等法案》中的“受保护特征”的定义可用于保护人和群体免受针对或有选择性不利的程序的侵害。该更新还强调了需要遵守1998年《人权法》而没有歧视的程序。
2020年12月更新原理变更原则2从“应使用程序来推动正义”到“程序应寻求尊重个人和团体的尊严”。
修改了第三个理论原则,该原则已阅读“程序应尊重个人和群体的人权”,以明确提及《平等法》及其受保护的特征。原则4从“应尊重所有个人的尊严”中改变了《人权法》,但也要介绍以前原则5的规定,指的是保护“私人和家庭生活”。
还扩大了有关组织附件中附有附在附件的组织的问题,以解决原则中的新段落。
该组织表示,这些变化表明其优先级的人在考虑因素中歧视和处于不利地位。
BFEG发布了第一年年度报告一年多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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