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在美国众议院辩论的隐私权法案的关注并没有阻止本周被选为小组委员会,以便在能源和商业之前进行听证会委员会。
消费者保护和商业小组委员会投票HR 8152,或《美国数据隐私与保护法》,以53-2的票数为止,直到整个委员会。账单和制定规定之间的许多测试和步骤。
如果要从委员会中投票并在众议院赢得通行,该法案将面临摩擦在参议院。
根据在国家政治出版物上,山上,来自加利福尼亚州的两名民主党代表,安娜·埃斯胡(Anna Eshoo)和纳米·迪亚斯·巴拉甘(Nanette DiasBarragán)是唯一投票“不”的小组委员会成员。
他们和来自加利福尼亚州的其他众议院成员说,如果该规定成为法律,则可以篡夺该州自己的隐私法。
第三位加利福尼亚民主党人多丽丝·马图伊(Doris Matsui)告诉山,她已经投票给了整个委员会,但在变更之前不会放弃拇指。马苏伊说,即使加利福尼亚州的相对严格的措施被淡化,其他州也将从法律中受益。
该法案为公司提出了数据最小化标准,并针对未成年人的数据和其他敏感数据提出了额外的保护。它还将为数字公民权利创造保障措施,对算法决策施加透明度要求,以及其他角色,根据致史诗(Epic),在线权利倡导者。
Eshoo未能成功提出了一项修正案,以确保各州可以取代联邦规定。一些委员会成员在对修正案进行投票时说,她的变革将妨碍联邦标准。
实际上,该法案从加利福尼亚州的《消费者保护法》甚至欧盟的一般数据保护法规中采取了一些形式,根据向法律新闻汇总者JD Sup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