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澳大利亚努力解决零售环境中面部识别技术 (FRT) 的使用问题,澳大利亚信息专员办公室 (OAIC) 发布了一份指南,用于评估零售环境中的面部识别技术 (FRT) 的隐私风险。在商业环境中。
新的OAIC 指导区分面部验证 (1:1 FRT) 和面部识别 (1:n FRT),并列出了支持“在使用 FRT 时适当使用敏感信息”的关键原则隐私法和澳大利亚隐私原则(应用程序)。
其中包括必要性和相称性;同意和透明度;准确性、偏见和歧视;以及治理和持续保证。简而言之,收集个人数据的组织(包括)必须有一个理由,告诉人们他们正在这样做,尽一切努力防止偏见,并制定明确的政策来管理它。
该指南对面部识别如何影响隐私的评估很直率。 “FRT 严重干扰个人隐私,并且尤其是对个人隐私的高度侵犯,”它说。强烈鼓励使用它的组织在隐私影响评估 (PIA) 的指导下通过设计拥抱隐私。
该文件称:“在评估 FRT 的使用是否相称时,组织应仔细考虑其好处是否明显超过对个人隐私和其他人权构成的风险。例如,当一个组织使用 FRT 来减少或防止商业或零售环境中对客户健康、安全和保障的严重威胁时,它必须能够证明其使用与已识别的风险如何相称。”
新规则强调了 Bunnings FRT 使用的决定
这个音符在隐私专员发现,大型零售连锁店 Bunnings 通过面部识别系统收集个人和敏感信息,侵犯了公民的隐私。
销售家用五金和园艺用品的 Bunnings 声称,它使用面部识别来保护自己免受“暴力和有组织犯罪”的侵害。
隐私专员卡莉·金德 (Carly Kind) 在她的决定中写道:“Bunnings 当时出于善意努力解决非法活动,这可能是一种高效且具有成本效益的选择。然而,仅仅因为一项技术可能有帮助或方便,并不意味着它的使用是合理的。”
也就是说,黑手党肯定对 Bunnings 的无绳割草机没有足够的兴趣,无法保证从商店的顾客那里收集面部生物识别信息。
OAIC 发布了一份方便的单寻呼机其中涵盖了指南的要点。
该决定及其随附的指导意见建立了一个摇摇欲坠的天平,在该天平上权衡面部识别技术在商店和其他商业环境中的好处与潜在危害。 OAIC 的文件列出了与公共利益、替代方法和存储相关的一系列考虑因素。
同样与,这在四个层面上得到解决:知情同意(“我知道发生了什么”)、自愿同意(“我同意”)当前和特定同意(“你可以用我的数据做这些事情”)和能力同意( “假设一个人有能力同意,除非有一个因素对其能力产生怀疑,例如语言或残疾,必须对其进行测试。”)
准确性,问责制也有部分,其中大部分内容是建议使用经过测试和值得信赖的系统,对隐私进行尽职调查,并确保您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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