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增加对电子商务造成压力的特定限制。 Fevad(电子商务和远程销售联合会)的这一“请求”是向提出消费者法案的部长伯努瓦·哈蒙 (Benoit Hamon) 提出的。
该立法文本包括 2011 年 10 月 25 日欧洲“消费者权利”指令中专门针对远程销售和互联网的规定。成员国必须在 2013 年 12 月 13 日之前将其转化为法律,以便在该指令生效之前生效。 2014 年 6 月 13 日。
然而,该指令包括一系列适用于远程销售公司的新义务。其中一项涉及将撤销权从 7 天(目前)延长至 14 天,允许消费者退回远程订购的商品或服务。
此外,如果发生撤回,专业人员必须在撤回通知后 14 天内向消费者全额退款。
关于提款时的报销条款的澄清
电子商务专业人士联合会通常要求公共当局与欧洲层面规定的义务相比,不要增加针对远程销售的特定限制。
联合会更具体地关心退出时的报销,“如果延迟执行,规定的制裁非常高,这只会强化消除欧洲文本中不准确之处所产生的不确定性的要求,代表欧洲电子商务行业的所有欧洲协会都对此表示谴责»。
它希望这项措施在转化为法律时得到澄清,涉及消费者撤回时的这些补偿条款,以及卖方在进行补偿之前确保有效退货的可能性,考虑到考虑较短的期间。
该行业的专业人士与立法者之间的谈判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