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認證?
證明是目睹簽署正式文件的行為,然後還簽署了它以驗證它是由其內容限制的那些人正確簽署的。證明是對文件真實性的法律認可,也是遵循適當過程的驗證。
根據Merriam-Webster詞典的說法,證明是“對真實或真實性的正式驗證”。驗證某物或某人的真實性或有效性的人是參與者。這些真理的主張通常以書面形式進行以證明陳述。
關鍵要點
- 證明是文件和簽名有效的認證。
- 通常在遺囑和信託中找到證明。
- 入學者不應與任何一個簽署者有專業或個人聯繫。
- 美國州遺囑認證法律規定了證明條款的有效性和形成。
- 證明是由於需要獨立驗證記錄事件的必要性。
了解證明
從廣義上講,證明是對有記錄協議的有效性的第三方認可。理想情況下,人或政黨充當簽署的見證人與任何一個簽署人都沒有專業或個人聯繫。在某些州,該標準由州執行遺囑認證法律。
證明最常見與具有巨大個人和財務意義的協議有關,尤其是涉及的法律文件遺囑或者律師的權力。當證人提交警察報告時,還會使用證明。證人的跡象確認他們的陳述是有效的,另一個人的簽名是證明第一個簽名是真實的。
重要的
錯誤的證書可能違反《美國虛假索賠法》,違反者可能對損害賠償和額外罰款負責。
證明不同於公證,這要求國家委託公證公眾不僅簽署,而且還將其個人郵票添加到有關文件中。
認證的工作原理
證明在遺囑和信託中很常見。在這種情況下,證明通常會驗證:
- 遺囑人(簽署遺囑的人)是合理的。
- 遺囑人自願執行遺囑,以表達其意圖。
- 遺囑人簽署了意志,而執行證明的一方目睹了簽署。
美國遺囑認證法在美國規定了證明條款對法律文件的形式和應用。儘管證明條款可能因州而異,但證明的基本功能和意圖通常是一致的。
1946年,美國律師協會(American Bar Association)發布了旨在作為法律標準的型號遺囑認證守則。大多數州遺囑認證代碼都基於1946年的代碼,偶爾進行次要調整。在大多數情況下,從州到州的證明條款方面的最大差異與誰可以執行第三方認證有關。
認證的歷史
認證的過程源於尋求對記錄事件的獨立驗證的傳統。聖經學者長期以來一直使用多種證明的標準來確定耶穌可以說是哪些奇蹟。
歷史學家總是對事件有多個來源驗證其發生的事件更有信心。雖然可以在整個人類歷史上找到驗證事件的原則,但驗證的資格或標准通常符合有關社會的社會規範和法律標準。
認證示例
大多數情況下,在遺囑和信託以及其他法律文件中都可以找到證明條款。但是,在其他領域和學科(例如醫學和醫療保健)中也發現了它們。通常,醫生和醫療董事在與醫學生和居民以及提供或訂購Medicare服務時簽署證明。
例如,教學醫師可能會簽署並日期為一般證明,並指出在執行特定程序時與學生出現。他們還將證明他們監督了這次訪問,審查了該人的病史以及學生的訪問文件,並根據這些細節和檢查做出了決定。
底線
證明涉及證明文件的有效性及其簽名。證明文件協議真實性的當事方應是防止利益衝突的毫無興趣的第三方。
最常見的是,法律文件中的證明,例如遺囑和信託,受國家遺囑認證法的管轄。但是,證明並不是法律文件獨有的,可以在任何領域或行業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