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市場定律?
Say的市場法是一種古典經濟理論,它說,過去生產和銷售產生的收入是產生購買當前生產需求的支出的來源。該法律來自法國經濟學家的1803年書,標題為“政治經濟學論文或財富的生產,分配和消費”讓·巴蒂斯特(Jean-Baptiste)說。
現代經濟學家已經開發了薩德定律的不同觀點和替代版本。
關鍵要點
- Say's Markets of Markets是一種古典經濟學的理論,認為購買商品的能力取決於產生和從而產生收入的能力。
- 說有理由要購買手段,買方必須首先生產出來的東西。因此,需求的來源是生產,而不是金錢本身。
- 說的法律意味著生產是經濟增長和繁榮的關鍵,政府的政策應鼓勵(但不能控制)生產而不是消費。
理解說話的律法
Say的市場法是由法國古典經濟學家和記者讓·巴蒂斯特(Jean-Baptiste)制定的。說是有影響力的,因為他的理論解決了一個社會如何創造財富和經濟活動的本質。為了購買手段,買家必須首先出售東西,說。因此,需求的來源是在生產和出售商品之前,而不是金錢本身。換句話說,一個人向他人要求商品或服務的能力取決於該人自己過去的生產行為所產生的收入。
重要的
Say's Law說,買方購買的能力是基於買方成功的市場生產。
說的法律與重商主義觀點背道而馳錢是財富的來源。根據Say的法律,貨幣僅作為一種媒介來交換以前生產的新商品的價值,並將其推向市場。反過來,通過出售,他們產生的款項收入為燃料要求隨後在持續的生產和間接交換過程中購買其他商品。可以說,金錢只是轉移真實經濟物品而不是目的本身的一種手段。
根據Say的法律,目前對商品的需求不足可能是由於過去未能生產其他商品而發生的,否則這將出售以購買新商品的足夠收入。 Save繼續指出,在正常情況下,這種商品生產不足將在不久之後通過誘導利潤而在生產短暫供應的商品時釋放。
但是,他指出,當持續的自然災害或政府乾預使生產的崩潰持續下去時,某些商品和其他貨物的稀缺性可能會持續。因此,說的法律支持這樣的觀點,即政府不應干擾自由市場,並應採用讓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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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y律的含義
說他的律法得出了四個結論。
- 經濟中的生產商和各種產品的數量越大,它的繁榮就越繁榮。相反,那些消費和不生產的社會成員將拖累經濟。
- 一個生產商或行業的成功將使他們隨後購買的產量的其他生產商和行業受益,而企業在附近或與其他成功企業進行交易時將更加成功。這也意味著鼓勵鄰國生產,投資和繁榮的政府政策也將重新獲得國內經濟的利益。
- 即使在貿易赤字處,商品的進口也對國內經濟有益。
- 鼓勵消費不是對經濟有益的,但有害。良好的經濟政策應包括鼓勵行業和生產活動,同時留下要生產哪些商品的具體方向,以及如何符合市場激勵措施的投資者,企業家和工人。
因此,說的定律與受歡迎的律法相矛盾商人認為貨幣是財富的來源,工業和國家的經濟利益彼此衝突,進口對經濟有害。
後來的經濟學家和說法
說的法律仍然存在於現代新古典經濟模型中,並且也影響了供應方經濟學家。供應方經濟學家特別認為,對企業和其他旨在刺激生產而不扭曲經濟過程的政策的稅收減免是對經濟政策的最佳處方,這與Say's Law的含義一致。
奧地利經濟學家還堅持說的法律。 Say對生產和交流的認可是隨著時間的流逝而進行的,專注於不同類型的商品,而不是聚集物,強調企業家在協調市場上的作用,以及結論是,經濟活動中持續的低迷通常是政府乾預的結果。
後來,經濟學家約翰·梅納德·凱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在1936年的著作《就業,利益和金錢理論》中簡單地(誤導)總結了著名的短語中的“供應”供應創造了自己的需求,儘管他說自己從未使用過該短語。凱恩斯(Keynes)改寫了Say的律法,然後反對自己的新版本,以發展他的宏觀經濟理論。
凱恩斯(Keynes)重新解釋了Say的定律,作為宏觀經濟總生產和支出的聲明,忽略了Say的明確,一致地強調彼此相互對抗各種特定商品的生產和交流。凱恩斯隨後得出結論,大蕭條似乎推翻了律法。凱恩斯對Say的法律的修訂使他辯稱,已經發生了總體生產和需求不足的經濟體,經濟可能會遇到市場力量無法糾正的危機。
凱恩斯主義經濟學爭論經濟政策處方,這些處方與Say Law的含義直接相反。凱恩斯主義者建議政府應干預以刺激需求(通過擴張財政政策和金錢印刷),因為人們在艱難時期和流動性陷阱中ho積現金。
用簡單的術語說的法律說什麼?
Say's Law認為,由於商品的生產和銷售創造了使購買其他商品成為可能的收入,因此生產會驅動需求。這與金錢本身是需求的根源的想法不同。
什麼是供應法?
在經濟學中,供應定律指出,隨著商品價格上漲,生產的數量也會上漲。相反,隨著價格下跌,供應也是如此。
當前說說法的含義是什麼?
Say的法律繼續對現代經濟學,特別是在供應方經濟學家中產生影響力。供應方經濟學家通常認為增加供應會推動經濟增長。因此,他們支持旨在刺激供應的政策,例如減少監管或稅收減免。
底線
說的法律認為,商品的生產可以通過產生購買其他商品所需的收入來創造需求。法國經濟學家讓·巴蒂斯特(Jean-Baptiste)說,這一理論也稱為市場法。它繼續引起共鳴,包括供應方經濟學家以及凱恩斯主義者之間的批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