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UCITS?
對可轉讓證券(UCITS)集體投資的承諾是歐盟委員會管理和銷售共同基金的監管框架。 UCITS資金可以使用統一的監管和投資者保護要求在歐盟的任何國家註冊和出售。
UCITS類似於美國的共同基金,它們在屬於歐盟的國家註冊,並由註冊的成員國監管。歐洲委員會定期發布有關成員監管機構的指導,以確保這些投資工具可為歐盟公民提供安全和安全。
UCITS資金被認為是安全且調節良好的投資。他們在歐洲,南美和亞洲很受歡迎,他們寧願不投資單一公共有限公司而是在其國家內的多元化單位信託中。
根據歐洲委員會的數據,他們約佔歐洲小型投資者所有集體投資的75%。許多共同基金提供商將諸如“兼容UCITS”之類的表達方式作為其營銷策略的一部分。儘管這些資金在歐洲受到監管,但如果由其國家的證券法允許,來自世界各地的買家可以投資歐盟UCITS資金。
關鍵要點
- UCITS代表對可轉讓證券集體投資的承諾。
- 這是一個監管框架,可以為歐盟成員國出售跨邊界的共同基金。
- 創建UCITS,以便散戶投資者擁有透明,受監管和跨境投資機會。
- UCITS資金被認為是安全且管制良好的投資,並且在許多希望在歐洲投資的投資者中很受歡迎。
Investopedia / Michela Buttignol
UCITS版本
UCITS版本使用羅馬數字來指示最新的修訂。第一批UCITS指令於1985年12月20日通過,以促進投資投資者的跨境投資。在1990年代初期,提出了對該指令進行修改的建議,但從未完全採用。因此,沒有UCITS II。
快速事實
UCIT不僅在歐盟中可用。其他幾個國家或地區都有這些工具。南非,拉丁美洲和澳大利亞也使用UCIT作為創造資金的框架。
2002年,在成員國之間的討論之後,採用了兩個新指令。指令2001/107/EC和2001/108/EC共同擴大了UCITS資金的投資範圍,並放寬了一些指數基金的限制。
UCITS IV或指令2009/65/EC帶來了進一步的技術變化,並於2011年7月通過。
UCITS V或指令2014/91/EU,於2016年3月生效,將基金存款的職責和責任與基金經理的薪酬要求保持一致替代投資基金經理指令(AIFMD)。
UCITS VI或指令2021/2261/EC於2023年1月1日生效。該指令要求UCITS提供每個基金中關鍵要素的摘要。最值得注意的是,該摘要必須解釋回報的成本,風險和潛力。這些摘要稱為關鍵信息文檔(KID)。
快速事實
如果您通過經紀人購買UCITS,則該經紀人無法管理基金。它由歐盟公司的公司管理。
UCITS指令
並非所有指令都會收到版本號或名稱。有時,將幾個合併到最新的編號版本中。以下是2009年後提議的指令,其意圖簡要介紹:
- 指令2009/65/EC,2009年7月13日(UCITS IV):完全制定的UCITS指令;它通過其他指令收到更新。
- 指令2010/78/eu,2010年11月24日:在2008年的大金融危機之後,賦予了金融監管機構的權力,並修改了各種金融服務法。不再有效。
- 指令2011/61/EU,2011年6月8日:在歐盟實施了替代投資基金經理(AIFM)的共同要求。
- 指令2013/14/歐盟,2013年5月21日:確定歐盟委員會的權力,以採取措施,以減少基金經理在選擇投資時對信用評級的過度依賴。
- 指令2014/91/EU,2014年7月23日(UCITS V):實施政策,以確保薪酬,存款和製裁涉及的聲音和較小的風險做法。
- 指令(EU)2019/1160,2019年6月20日:修訂2009/65/EU,以解決影響UCITS跨境分佈和替代投資基金的問題。
- 指令(ME)2019/2034,11月。 27,2019:建立了一個框架,以確保“投資公司的保誠監督”。此外,該指令給出了道德投資公司管理的指導,並鼓勵創建成員國之間信息的機制。
- 指令(ME)2019/2162,11月。 27,2019:建立了一個在歐盟發行覆蓋債券的框架。
- 指令(EU)2021/2261,2021年12月15日(UCITS VI):既定標準,用於發布有關UCIT的關鍵信息。
UCITS對股票意味著什麼?
對可轉讓證券(UCITS)集體投資的承諾是歐盟共同基金(EU)的監管框架。它控制著共同資金的出售和管理方式。
UCITS和ETF有什麼區別?
符合UCITS的交易所交易基金(ETF)是一種基於UCITS框架以基於歐盟的資金和管理的基金。
美國公民可以投資UCITS嗎?
像許多投資一樣,您可以通過提供服務的經紀人購買UCITS資金。如果不使用授權經紀人,美國公民將無法投資UCIT。
UCITS和非申請書之間有什麼區別?
非美國大學基金不符合UCITS指南。它們可能不是開放式和液體,這是基金符合UCITS的最重要要求之一。
底線
對可轉讓證券進行集體投資的承諾是歐盟的監管框架,該框架為遵循的資金創建標準。遵循這些準則的共同基金和類似的投資被認為是符合UCITS的,這意味著它們是考慮到零售投資者的設計。
這些標準的目的是為歐盟成員公民投資工具和機會提供透明,相同和多樣化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