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馬,斑馬和驢子屬於該屬equus,一個曾經多元化的家族中唯一倖存的屬。根據化石記錄,該屬似乎是大約400萬年前起源於北美,並在2至300萬年前傳播到歐亞大陸(大概是越過白令陸橋)。在原始移民之後,還向亞洲移民進一步向西移民,並返回到北美,以及幾種滅絕equus在北美的物種。
最後的史前北美馬消失了在13,000到11,000年前,在更新世結束時,但到那時equus已經傳播到亞洲,歐洲和非洲。
以古生物學為基礎的動物可以被認為是現代馬的亞種,起源於北美100萬到200萬年前。什麼時候linnaeus創造了物種名稱,E.但是,他只牢記了馴養的動物。它最接近的野生祖先可能是tarpan,通常被歸類為E. ferus;但是,沒有證據表明篷布是一種不同的物種。無論如何,馴養的馬可能不是在一個地方和時間出現的,而是由歐亞牧民從幾種野生品種中繁殖而來的。
近年來,Molecular Biology提供了新的工具來確定物種和等分子亞種之間的關係。例如,基於赫爾辛基大學動物學研究所的線粒體DNA(mtDNA)的突變率,據估計E.起源於大約170萬年前的北美。更重要的是她對E. Lambi,育空馬,這是最近的equus馬匹從大陸消失之前,北美的物種。她的檢查E. LambimtDNA(保存在阿拉斯加多年凍土中)已表明該物種在遺傳上等同於E.。這一結論得到了德國萊比錫Max Planck Institute進化遺傳學系的邁克爾·霍弗雷特(Michael Hofreiter)的進一步支持,後者發現這種變化落在現代馬匹之內。
這些最近的發現具有意想不到的含義。眾所周知,從西班牙征服開始,將馴養的馬引入了北美,這逃脫了馬匹隨後遍布整個美國大平原。通常,今天生存的野馬被指定為“野性”,被認為是侵入性的外來動物,這與在更新世結束時死亡的本地馬不同。但是E.,他們畢竟不是那麼陌生。從生物學的角度來看,馬在重新引入之前就被馴化的事實。的確,馴化很少改變它們,正如我們可以看到的那樣,馬匹恢復了野外古老的行為模式的速度。
考慮這個平行。出於所有目的和目的,蒙古野馬(E. Przewalskii, 或者E. Caballus Przewalskii)從蒙古和北部的棲息地消失了中國一百年前。它僅在動物園和儲備中倖存。從經典意義上講,這不是馴化,而是囚禁,飼養員提供食物和獸醫提供醫療保健。然後在1990年代釋放了多餘的動物,現在重新佔據了其在蒙古和中國的一部分原生範圍。它們是否是重新引入的本地物種?他們對道德主義的主張與E.在北美,除了囚禁的長度和程度?
大多數處理野生動植物管理的聯邦和州機構通常將美國的野馬標記為非本地人,其法律授權通常是為了保護本地野生動植物並防止非本地物種具有生態有害的影響。但是將動物定義為本地物種的兩個關鍵要素是其起源的地方,以及它是否與棲息地共同發展。E.可以聲稱在北美都可以做。因此,可以提出一個很好的論點,即也應該享受作為當地野生動植物形式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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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y F. Kirkpatrick,獲得博士學位康奈爾大學獸醫學院的生殖生理學博士學位,研究了野馬的生育控制。他是Billings Zoomontana的科學與保護中心的主任。科學與保護中心的研究員Patricia M. Fazio獲得了博士學位。來自德克薩斯農工大學的環境歷史。她的興趣包括生殖生理學,監測野馬范圍以及等距的演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