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以色列高等法院舉行了一項關於請願書的聽證會,該請願書尋求廢除一項法律,該法律將建立政府生物識別數據庫並取消其為期兩年的試點計劃。
在聽證會上,大法官對以色列政府為生物識別數據庫飛行員的準備表達了嚴厲的批評。他們指出,創建集中式數據庫是“極端”和“有害”的措施。法官說,尚不清楚政府為什麼要維護這樣的數據庫,因為鑑於可以發行智能身份證。
高等法院的請願人堅持認為,生物識別系統應能夠在沒有中央數據庫的情況下工作,這構成了不必要的侵犯隱私。其他國家,例如荷蘭,德國和英國,已經引入或引入了避免創建中央數據庫的生物特徵識別系統。
因此,法院要求要求以色列政府對計劃的計劃進行重新製作,以評估是否有必要將人口的生物識別數據存儲在一個單一的集中數據庫中。鑑於過去以色列生物識別系統發生的其他安全違規行為,法院是正確的,迫使內政部探索其他可以防止數據洩漏或信息盜竊的選擇。
2006年在互聯網上暴露的900萬以色列公民的生物識別數據盜竊,這是一個警告,即如果將集中的生物識別數據庫受到損害,那麼損害就永遠不會被撤銷。因此,在不同政府部門中分裂和確保生物識別數據庫具有重要意義,以增強安全性。
民間社會,知識分子和學者也可以指出政府單方面和不受限制的生物識別技術的使用。在學術界,加里·T·馬克思(Gary T.
對於GT馬克思,控制的技術性質是關鍵。他指出了:視頻和音頻監視的出現;熱,光,運動,聲音和嗅覺傳感器;消費品的電子標記;生物識別訪問代碼;藥物測試; DNA分析;尤其是,使用採用電子網絡的計算機技術,例如專家系統,匹配和分析,數據挖掘,映射,仿真和電子網絡分析和監視,作為新興的“工程社會”的證據。
在“工程社會”中,控制越來越多地與信息共享網絡融合在一起,這些網絡模糊了許多傳統,機構和組織機構(例如政府,銀行,保險公司和醫療保健提供者,教育設施,工作場所,電信提供者以及銷售和營銷組織)。結果是,社會生活中的更多領域受到檢查和控制的影響,從傳統的特定嫌疑犯的靶向范圍擴大到對所有個人,網絡和組織的絕對懷疑。
儘管生物特徵識別技術的新突破將繼續發生,並將繼續被Biometricupdate.com等出版物吹捧,但其應用,尤其是政府也將不斷且同時進行審查。 “工程社會”的好處之一是持續創新,但不斷的創新不得類似於不斷受到適當安全措施,法律監督甚至基本民主原則的控制機制的持續實施。在自由社會中,我們有純真的推定和隱私權。我們必須記住,這些概念可以通過使用集中式生物識別數據庫來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