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協會(ACM)提供了'Techbrief``在面部識別方面旨在告知公眾對話,並警告使用該技術的系統“應被視為有偏見的缺乏相反的證據”。
摘要首先要提到面部識別的“基本限制,構成深遠的隱私和道德挑戰”,並指出該技術“在許多高風險應用中不足以替代人類的身份識別”。起始位置突出了面部生物識別技術準確性中人口統計學差異的一些發現,並審查了遏製或控制其使用的政策措施。
儘管這些職位均未引起爭議,但具有算法範圍內的高風險申請,例如算法的禁區,但仍有一些有爭議的主張。
摘要表明:“公司和政府越來越確定使用面部識別技術的唯一負責任的方法是根本不使用它。”該主張是指參照為未來而奮鬥的地圖,儘管在文件的早期,在政府和整體市場中的擴展使用了該技術的擴展,並且沒有解決這些事實之間的不和諧。
關於隱私和麵部識別的部分討論了在公共場所,培訓數據的原始材料以及準確性的一部分中,高性能得出的一部分並不能充分錶現出可信度或負責任的使用。該簡介還包括審查中的各種分析功能,並指出要從面部特徵中學習非視覺信息的聲稱應被視為可疑。
SIA主張支持信任的政策
安全行業協會(SIA)毫不奇怪,對事物的看法不同。
一個信SIA首席執行官唐·埃里克森(Don Erickson)簽署的美國眾議院和參議院的多數和少數派領袖都認為,可以通過利用協會已經承擔的政策小組來幫助執法和邊境控製程序。
SIA建議在實施面部識別系統時將其政策原則應用於透明度,清晰和確定的目的以及高精度。還建議用於生物識別數據收集的治理框架,並強調公共安全外應用程序的選擇和 - 輸出過程。
在ACM提出的時刻,SIA認為,使用NIST FRVT結果使組織能夠避免算法偏見,並且決策者應確保代理機構使用政策包括保證個人憲法權利的條款。這封信進一步強調了及時刪除生物識別數據的重要性,並傳達是否正在使用面部驗證或識別。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的克里斯汀·威爾遜(Christine Wilson)在商會期間在評論中列出了關於聯邦法規對數據隱私和麵部識別的看法podcast並由Squire Patton Boggs律師分析消費者隱私世界博客文章。
特朗普政府任命人士說,儘管她通常反對增加監管,但市場需要清晰。根據《 FTC法》第5節,FTC對適合新技術的輕觸覺法規具有足夠的授權和人工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