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T首席執行官蘭德爾·斯蒂芬森(Randall Stephenson)向國會議員發表了一封公開信,呼籲通過一項國家網絡中立法。在《華盛頓郵報》和《紐約時報》等主要報紙上出現了一系列全頁廣告。
斯蒂芬森呼籲國會提出“人權法案”。
致力於打開互聯網
斯蒂芬森使用開放信在過去的四個總統政府中,譴責對互聯網的法律的更改。試圖跟上更改的後方來源的性質與AT&T有關。
斯蒂芬森(Stephenson)在信中說,需要為開放的互聯網制定明確的法律。他呼籲法律不僅涵蓋電信和有線公司,而且還呼籲諸如Google和Facebook等互聯網公司屬於新法律。
信中強調的是AT&T對開放互聯網的承諾。
斯蒂芬森說:“我們不會阻止網站。我們不審查在線內容。” “而且,我們不會根據內容。期間進行油門,區分或降低網絡性能。”
斯蒂芬森(Stephenson)提出了適用於所有互聯網公司的“互聯網權利法案”。這可以保證消費者中立,透明度,開放性,非歧視性和隱私保護。
呼籲涵蓋主要矽谷公司的網絡中立法可能對它們的匹配可能不好。儘管許多主要的互聯網公司都要求網絡中立性恢復,似乎不太可能歡迎更多會影響日常業務的政府法規。
國會採取行動的呼籲也可以看作是對已引入的各種州法案的先發製人罷工保護網絡中立。提供者不僅要處理奇異法律,還必須處理為公司引起頭痛的不同州法規。
AT&T似乎完全支持網絡中立性。但是,過去,該公司曾與規則的實施作鬥爭。早在2015年制定規則之後,AT&T加入其他無線載體,例如Verizon,Sprint和T-Mobile以及有線電視提供商,以推翻網絡中立性規則。
Gigi Sohn,喬治敦法律技術法律政策研究所的研究員說公開信是虛偽的。她補充說,該公司在2015年領導了針對網絡中立規則的指控。她還說,斯蒂芬森的提議將使FCC,使保護措施變得虛弱,消費者不會受到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