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況下,有機器官捐贈者不知不覺地將傳染病傳遞給了器官受體,但更罕見的發生是通過移植通過癌症。
在歐洲,在移植後數月到幾年,有四個從單個捐贈者那裡接受器官發展乳腺癌的人。關於癌症,關於器官捐贈有什麼重要的知識?
捐贈器官的癌症
2007年,一個53歲的器官捐贈者死於中風。由於她沒有已知的醫療狀況,不會允許她捐贈自己的器官,因此她沒有對任何形式的癌症,心臟,肺,肝臟和兩個腎臟的測試呈陽性。
但是,在16個月之後器官移植,接受肺部的女人病了,被發現有乳癌胸部淋巴結中的細胞。 DNA測試表明,這些細胞屬於供體的細胞,並且受體在診斷後的一年內死亡。
當手術後不久,接受捐贈者心臟的人死於無關的原因時,醫生向剩下的三個器官接收者通知了發生的事情並接受了測試,結果證明是負面的。
然而,2011年,在肝移植患者的肝臟中發現了乳腺癌細胞。由於她不想因擔心可能的並發症而進行另一次肝移植,因此她選擇僅接受癌症的輻射治療,最初起作用。不幸的是,癌症最終恢復了,她於2014年去世。
2013年,還發現接受捐贈者的左腎臟的患者在捐贈器官中有乳腺癌細胞。但是,在發現時,癌症已經傳播到她的其他器官。她僅在兩個月後去世。
最後一位接受者,一名32歲的男性,接受了捐贈者的右腎臟,被診斷出患有乳房癌細胞在捐贈的腎臟中。醫生立即去除腎臟,他還接受了癌症治療。該男子倖存下來,沒有癌症。
非凡的情況
報告的作者出版在美國移植雜誌將案件描述為非凡。該患者的癌症未發現,但傳播得太小,無法通過篩查或成像檢測到。
不幸的是,癌細胞在接受者體內生長更容易,因為他們必須服用藥物來抑制其免疫系統,以使他們的身體不會拒絕捐贈的器官。
根據美國癌症協會的說法,通過捐贈器官的癌症的風險實際上很小,但確實發生了。也就是說,對於想要幫助他人的癌症倖存者來說是可以的捐它們的器官,但這確實取決於癌症和其他疾病的類型。
例如,捐贈捐贈之前已經沒有癌症的人很長時間。實際上,即使那些沒有腦癌散佈在腦乾之外的腦癌的人也可能捐贈他們的器官。另一方面,直到最近才被診斷出患有癌症的人可能不允許捐贈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