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又來兜風了。歐盟法院(CJEU)總檢察長喬瓦尼·皮特魯澤拉(Giovanni Pitruzzella),呈現關於愛爾蘭給予蘋果公司的稅務裁決的結論。他認為法院必須廢除歐盟普通法院三年前所做的判決- 一審法院 - 嚴厲否認歐盟委員會。
國家對委員會的非法援助
歐盟法院預計幾個月後才會做出判決,但法院通常會遵循其總檢察長的結論。因此,應將案件發回歐盟普通法院,由該法院再次就案情作出裁決。由於該程序可能會向歐盟法院提出新的上訴,因此這個故事很可能會在歐洲法院拖延很多年!
一點事實的提醒。 2016 年,前競爭事務專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 (Margrethe Vestager) 下令愛爾蘭從蘋果公司收回不當稅收優惠,涵蓋 1991 年至 2014 年期間。據該委員會稱,這家電腦製造商受益於大幅非法增稅。
1991 年和2007 年,愛爾蘭發布了兩項有利於Apple 兩家歐洲子公司Apple Sales International (ASI) 和Apple Operations Europe (AOE) 的稅務裁決,這兩家子公司是根據愛爾蘭法律註冊成立的公司,但並非該國的納稅居民。這些裁決允許這兩家公司將使用 ASI 和 AOE 持有的智慧財產權許可所產生的利潤排除在稅基之外。
對委員會來說,這是與內部市場不相容的國家援助,因此是非法的。這就是歐盟執委會要求愛爾蘭收回這筆援助金額的原因。但不幸的是,2020年,都柏林和蘋果兩家子公司從歐盟普通法院獲得了委員會裁決的撤銷。
法院認為布魯塞爾未能證明著名裁決所帶來的優勢的存在。顯然,歐盟委員會不想糾纏這項徹底的失敗,並向歐盟法院提起上訴,要求撤銷一審判決。如果法院遵循總檢察長的結論,她很可能會得到什麼…
根據喬瓦尼·皮特魯澤拉 (Giovanni Pitruzzella) 的說法,法庭在認定委員會“未能充分證明ASI和AOE持有的智慧財產權許可以及在美國境外銷售蘋果產品所產生的相關利潤應出於稅收目的分配給愛爾蘭分公司」。仲裁庭也犯了「方法論錯誤」。
對於都柏林,蘋果繳納了正確金額的稅款,並確保愛爾蘭不會向蘋果提供任何國家援助。在製造商方面,我們依靠“判斷”非常清楚» 法院認為,蘋果公司沒有獲得稅收優惠,也沒有獲得國家援助。該公司希望這一點能夠在下次出庭時得到證實。
2018年,愛爾蘭政府籌集了143億歐元(裁決金額加利息)與蘋果公司聯繫,並將這筆錢存入託管帳戶,同時等待司法澄清情況。由於歐洲債券負利率以及蘋果能夠利用它在其他司法管轄區納稅,這項儲備金已經縮水了 9 億歐元。
來源 : 愛爾蘭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