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8 日,经过两年的诉讼,CNIL 对这家 IT 巨头实施了最高罚款150,000因其数据保密政策被视为不符合《数据保护法》而被罚款。
该争议涉及 2012 年 3 月将大约 60 条使用规则合并为一条规则,将 Gmail 消息传递或 Google+ 社区网络等先前独立服务的信息汇集在一起。
谷歌将不得不发布 CNIL 新闻稿
CNIL 在宣布经济处罚的同时,还必须“在通知后 8 天内在 Google.fr 主页上发布与此决定相关的新闻稿”,为期 48 小时。
谷歌通过向国务委员会提交临时上诉(与另一项针对案情的上诉同时进行),对这一发布义务提出上诉。
周五,即两方陈述论点的简易听证会的第二天,国务委员会在一份新闻稿中宣布拒绝谷歌的请求。
法官认为,谷歌“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声誉受损可能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
他还认为,该组织“有可能在 CNIL 规定的出版物中向其服务的用户表明其不同意所受到的制裁”,并且“能够”如果法官修改或取消该制裁,应充分告知互联网用户”。
谷歌的律师帕特里斯·斯皮诺西 (Me Patrice Spinosi) 周四特别辩称“经济损失”(他无法量化)和“重大形象损失”,估计此类插入内容的发布相当于“扭曲页面、社会的展示”。
同样在周四,Me Spinosi 确认,如果请求被拒绝,谷歌“从您(简易程序法官的决定,编者注)决定之日起”就“完全准备好发布”相关插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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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歌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