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爾銀行監督委員會是什麼?
巴塞爾銀行監督委員會(BCBS)是一個國際委員會,旨在製定銀行監管標準。截至2022年,它由中央銀行和其他銀行監管部門組成,來自28個司法管轄區,有45名成員。
關鍵要點
- 巴塞爾委員會由28個司法管轄區的中央銀行組成。
- 巴塞爾銀行監督委員會有45名成員。
- BCB包括有影響力的政策建議,稱為巴塞爾協定。
了解巴塞爾銀行監督委員會
巴塞爾銀行監督委員會由G10國家的中央銀行於1974年成立,他們當時正在努力建立新的國際金融結構,以取代最近倒閉布雷頓·伍茲(Bretton Woods)系統。該委員會總部位於瑞士巴塞爾國際定居銀行(BIS)的辦公室。成員國包括澳大利亞,阿根廷,比利時,巴西,中國,法國,德國,香港,印度,印度尼西亞,意大利,日本,韓國,韓國,盧森堡,墨西哥,墨西哥,俄羅斯,荷蘭,沙特阿拉伯,阿拉伯,南非,新加坡,新加坡,新加坡,西非,斯皮恩,斯派恩,瑞士,瑞士,瑞士,瑞士,美,美,聯合王國,聯合王國和美國國王。
BCB的成立是為了解決金融和銀行市場全球化所帶來的問題,在這個時代,銀行監管在很大程度上仍在國家監管機構的範圍內。首先,BCBS致力於幫助國家銀行業和金融市場的監督機構朝著更加統一的全球化方法邁進,以解決法規問題。
BCB成立於沒有創始條約的情況下,不是一個多邊組織。取而代之的是,巴塞爾銀行監督委員會旨在提供一個論壇,在該論壇上,銀行監管機構和監督當局可以合作以提高全球銀行業監督的質量,並提高對銀行監管領域重要問題的理解。
巴塞爾協定
BCB已開發了一系列高度影響力的政策建議,稱為巴塞爾協定。這些沒有約束力,必須由國家政策制定者採用才能執行,但它們通常構成了銀行的基礎資本要求在委員會及其他地區代表的國家中。
第一批巴塞爾協定或巴塞爾一世於1988年最終確定,並至少在某種程度上在G10國家實施。開發了評估銀行信用風險的方法論根據風險加權的資產和已發表的建議,建議在財務壓力期間保持銀行償付能力的最低資本要求。巴塞爾一世之後是2004年的巴塞爾二世,這是在2008年金融危機發生時實施的。
巴塞爾三世試圖通過要求銀行以更多的液體形式持有更高百分比的資產,並使用更多的公平性,而不是債務來資助自己的資產,從而糾正據信為危機造成的風險的錯誤估計。最初在2011年達成協議,計劃在2015年之前實施,但截至2017年12月,關於一些有爭議的問題仍在進行談判。其中之一是銀行對其資產風險的評估與監管機構的不同程度;法國和德國更喜歡較低的“產出地板”,這將容忍銀行和監管機構對風險評估之間的更大差異。美國希望地板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