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消職責(CVD)是對進口商品徵收的關稅,以抵消出口國對這些商品的生產者的補貼。 CVD旨在將產品的國內生產商與同一產品的外國生產商之間的競爭環境,因為補貼他們從政府那裡收到。
關鍵要點
- 抵消職責或CVD是對徵收進口商品的關稅,這些物品徵收了以抵消出口國政府給出的補貼。
- CVD有助於抵消由於外國競爭而可能會遇到的任何負面影響,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將獲得補貼以出口相同的好處。
- WTO僅允許在進口國家對補貼出口進行深入調查之後,應對抵消稅費。
抵消職責(CVD)如何工作
CVD是一種特殊措施,旨在消除一個國家生產商品生產的負面影響對另一個國家的同一行業的負面影響,在這個國家中,這種商品的產量未得到補貼。
如果不受限制,這種補貼的進口物可能會對國內產業產生嚴重影響,迫使工廠關閉並造成巨大的失業。由於出口補貼被認為是不公平的貿易實踐, 這世貿組織(WTO) - 涉及國家之間的全球貿易規則 - 已經制定了詳細的程序,以確定進口國可以施加反擊義務的情況。
WTO在關於關稅和貿易的一般協議(Gatt)1994年,定義瞭如何使用出口補貼,並調節成員國可以採取的措施來抵消此類補貼的效果。
這些措施包括使用世貿組織的爭議解決程序的受影響國家,以尋求撤銷補貼,或對損害國內生產者的補貼進口施加反訴職責。
反擊職責的示例
考慮以下相反職責的例子。假設國家A為全國的小部件製造商提供了出口補貼,他們以每個小部件的價格出口窗口小部件8美元。 B國擁有其小部件行業,國內小部件的價格為每個小部件10美元。
如果B國確定其國內小部件行業受到不受約束的補貼小部件進口的傷害,則它可能會對從A國進口進口的小部件施加25%的反擊義務,因此進口小工具的產生成本也為10美元。這消除了由於政府的出口補貼,該國A的小部件製造商所帶來的不公平價格優勢。
特殊考慮
在這方面的“補貼”的定義非常廣泛。它包括政府或政府機構做出的任何財務貢獻,包括直接轉移資金(例如贈款,貸款和股權注入),潛在的直接轉讓資金(例如,貸款擔保),財政激勵措施,例如稅收抵免,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價格支持。
WTO僅允許在進口國家對補貼出口進行深入調查之後,應對抵消稅費。該協議包含確定產品是否正在補貼的詳細規則,併計算此類補貼的數量,確定這些補貼進口的標準是否影響了國內行業,以及實施和持續持續責任的規則,通常是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