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A合規性規則2-43B,由2009年實施國家期貨協會(NFA),指出外匯經銷商成員(FDM)和零售外匯交易商(RFED)不能允許客戶對沖,並且必須抵消首先(FIFO)基礎。
關鍵要點
- NFA合規性規則2-43B,由國家期貨協會(NFA)於2009年實施,指出外匯經銷商(FDM)和零售外匯交易商(RFED)不能允許客戶對沖,並且必須以第一位(FIFO)的基礎來抵消職位。
- 規則2-43B禁止對執行客戶訂單的價格調整,除了解決對客戶有利的投訴。
- 規則2-43B的支持者表示,它提高了客戶的透明度,並根據股票和期貨市場的交易實踐帶來了外匯交易實踐。
了解NFA合規規則2-43b
規則2-43B由美國外匯(FX)行業的自我監管組織國家期貨協會(NFA)實施。它被稱為“ FIFO規則”,從本質上講,它消除了對沖。對沖外匯交易是交易者同時在單一貨幣對中既有長的和較短的頭寸,又相互抵消。
規則2-43B禁止經銷商允許這種做法,要求以同一貨幣對中的多個職位以先進,首先(FIFO)的基礎抵消。它還禁止價格調整到執行的客戶訂單上,除了解決對客戶有利的投訴。該規則還限制了某些直通處理交易的變化。這些更改必須由NFA審查,批准和記錄。
國家期貨協會(NFA)於2009年實施了該規則。它適用於所有屬於NFA管轄權的經紀人和商人。 NFA是一個自我調節的組織,強制性成員資格對於允許組織執行其規則和政策至關重要。它的會員資格要求幾乎適用於所有註冊外匯專業人士從事包括所有註冊的角色:
- 期貨委員會商人(FCM)
- 零售外匯交易商(RFED)
- 介紹經紀人(IB)
- 交換經銷商(SD)
- 主要交換參與者(MSP)
- 商品池運營商(CPO)
- 商品交易顧問(CTA)指導客戶帳戶或提供量身定制的投資建議。
2017年12月,NFA批准了對規則2-43B的修正案。根據該修正案,當外匯經銷商會員調整客戶的所有有利訂單以糾正超出客戶控制的情況時,價格調整禁令就不會適用。一個示例將包括發生問題的事件第三者供應商。
2-43B的通過,使貿易資本大規模流失到離岸外匯經銷商,這些經銷商仍然允許“對沖”。儘管這可能是外匯客戶將其視為交易策略的一部分的外匯客戶,但鑑於離岸公司並未與美國同行同一監管要求。
交易者將2-43B稱為FIFO規則。首次出局政策意味著交易者必須在幾個開放式交易涉及相同的情況下首先關閉最早的交易貨幣對並具有相同的位置大小。該規則的支持者說,它提高了客戶的透明度,並根據股票的股票交易實踐和外匯交易實踐和期貨市場。
這涉及對受影響公司的實際層面上的一些初步調整。強迫許多外匯公司更改其交易平台,因為較舊的軟件使用戶可以選擇要關閉的訂單。通過授權客戶,舊軟件不符合FIFO規則。根據新規則,可以放置停止和限制訂單,但現在必須以不同的方式輸入。